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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殘疾院例》 「曉暉之家」釘牌

2016-12-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社署昨日公佈,社署署長經審慎考慮後,決定拒絕西環一家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曉暉之家」豁免證明書的續期申請。社署發言人指出,社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早前知悉「曉暉之家」與該單位的業主有租務糾紛,並發現院舍每晚安排院友前往另一單位留宿,未能符合《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的要求。牌照處就該院舍的服務表現加密巡查,亦同時進行搜證工作。社署就該院的違規情況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拒絕該院的續期申請。

社署於上月9日向該院舍豁免證明書持有人永灃有限公司發出通知,表明擬根據《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12(3)(b)條拒絕院舍的豁免證明書續期申請的意向,及說明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可於一星期內向社署署長就此事作出書面申述。牌照處在發出有關通知的同時,亦密切監察院舍的運作及跟進每位院友的住宿照顧安排。該院的院友已於早前全部遷離該院舍。

發言人表示,社署在有關限期前收到豁免證明書持有人提交的書面申述。然而,社署署長經審慎考慮該公司的申述後,認為該公司不適宜繼續經營有關院舍,故作出上述決定。社署昨日已向該公司發出通知,說明有關拒絕「曉暉之家」豁免證明書續期申請的決定即時生效。發言人指出,社工會繼續關顧每位離院院友的情況,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確保院友得到妥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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