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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科技園是兩地合作雙贏的示範

2017-01-12

楊 云 時事評論員

日前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和深圳市市長許勤共同見證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深圳市副市長艾學峰簽署了《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這意味�茩輕隞P深圳將會在河套地區,合作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為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打造新平台。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意義重大。「重大」二字固然是指其佔地87公頃,是現時科學園的4倍,也是香港最大的科技園區,將可為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產業及人才提供配套完善的發展平台。園區的更深層次意義,在於「深港合作」四字,這次合作的促成過程,充分演繹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如何把握與內地合作的機遇。

兩地合作的「一大突破」

開發落馬洲河套區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其見證了香港與深圳的合作歷史。早於1985年,香港、深圳協議共同治理深圳河,以改善香港北區的水浸問題,其後河道被改直,本來屬於深圳的河套地區被移入了香港境內。1997年,國務院以《粵港邊界管理範圍線諒解備忘錄》為基礎,正式明確以深圳河治理後新修河道中心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管理線,自此河套地區就被納入新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範圍之內。2007年,港府看中河套地區的位置優勢,銳意發展,成立了「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負責統籌、督導和協調相關工作。

由於河套獨特的歷史背景,土地產權問題成為深港雙方合作的最大障礙。雖然香港政府擁有河套地區的行政管轄權,但深圳政府曾經擁有該地區的業權。土地作為城市發展的寶貴資源,當然成為「必爭之地」。然而,在「一國兩制」之下,兩地政府沒有因為土地爭議而拍�^走人,反而積極商討,尋求共識。

2011年深港合作會議,兩地政府簽署了《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工作的合作協議書》,達成以「共同開發、共享成果」為原則的共識。其後,雙方就河套區發展模式進入具體討論,尋求務實雙贏的方法。近日最終簽署合作備忘錄。這次,深圳確認了香港擁有河套區的土地業權,林鄭月娥司長形容這是「一大突破」。這個突破是雙方運用「一國兩制」優勢、共同努力的成果。

優勢互補 共創雙贏

有意見認為,河套區早年的構思是發展高等教育產業,與現在所說的創新與科技產業不符。這種說法是掛一漏萬。

首先,教育產業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在社會上引起熱議,教育界亦關注教育產業化所帶來的弊病,對繼續發展教育產業有所保留。

另外,過去的諮詢,公眾關注的重點在於河套區能否把握地理優勢,充分利用香港與深圳的競爭優勢,發揮協同效應。這個「協同效應」是什麼?在政府及民間的大力推動下,香港近年重視創新與科技發展,多間院校亦培養了不少人才。然而,香港經濟結構單一,令到本港科技人才大多都投身於與金融相關的科技職位,出路不夠多元化,欠缺大展拳腳的平台。而一河之隔的深圳,已坐擁在全國首屈一指的產業基地,孕育了一群實戰經驗豐富的人才。在這種形勢下,兩地政府決定了「創新及科技」作為園區主要定位,是共創雙贏的表現。

消息公佈後,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均表示對園區有興趣,認為有助培養科研人才。由此可見,港深科技園定位順勢變換,但「以人才為本」的方針沒有改變。

今年是香港回歸、成功實踐「一國兩制」20周年。河套區的合作,正好反映「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透過持續洽商、解決爭議、優勢互補、共創雙贏。未來,在這片87公頃土地上,香港與深圳將成立聯合專責小組共同協商及處理事務,香港科技園公司將成立附屬公司,專門負責港深科技園上蓋建設和營運。為促進交流,園區亦會參考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簽證的做法,為獲兩地政府認可的人士提供出入境便利。隨�茬o些措施落實,河套創新及科技園將成為深港合作的最佳示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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