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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時衝立會 兩青衰運毒

2017-02-16
■曾參與衝擊立法會的兩名青年涉面膜冰毒案被重囚。 資料圖片■曾參與衝擊立法會的兩名青年涉面膜冰毒案被重囚。 資料圖片

製值百萬「冰毒面膜」 一囚17年一監16年8個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兩名曾於2014年違法「佔中」期間,誤以為立法會審議「網絡23條」而衝擊立法會大樓被拘控的青年,去年涉於北角一酒店內將冰毒混入面膜內販運。其中一人在警誡下承認,因經濟困難而收酬一萬元販毒,另一人則聲稱「幫朋友」。兩人昨日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分別被判囚16年8個月及17年。

無業被告袁梓鋒及裝修工鄭陽(兩人同為21歲)。案情指,去年5月13日凌晨,兩人從北角城市花園酒店步出,將背包及膠袋等放上一輛私家車,警員上前截查,發現背包內有10多盒內含毒品的「我的美麗日記」面膜,另有包裝機器、錫紙袋、封口機等。涉案總共有3.51公斤的冰毒,市值逾百萬元。

曾涉襲警刑毀 分判感化社服

庭上透露,兩人曾參與2014年11月衝擊立法會大樓致玻璃大門被撞爛的事件,袁被判襲警罪罪成,鄭則留有參與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案底,分別被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

袁梓鋒昨日透過律師求情指,無業的他因財政緊絀為賺快錢而犯案。

袁梓鋒母親的求情信則稱,因夫婦關係差,令兒子終日流連街上結交損友。

任裝修工的鄭陽則指,他幫袁訂酒店房及上房時,並不知道袁進行販毒活動。他在知道房內有毒品時曾要求離去,但被袁游說留下,幫忙包裝及搬運,袁的供詞亦已證實這點。法官考慮鄭於事件中的角色較輕微,判處較短的刑期。

2014年11月19日凌晨,違法「佔中」期間有人於網上訛傳立法會將於當日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號召「阻礙立法會議員上班」。數十名蒙臉示威者隨後以鐵馬、磚頭等衝擊立法會大門,造成立法會大樓有7道玻璃幕牆、9道玻璃門等政府物品被毀壞,維修共花費58.7萬元。

警方先後拘捕11人,其中6人被判有罪。

當時年僅18歲的袁梓鋒被指於事發時襲擊一名駐守立法會外的警員,打中對方上唇一次,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其後被判感化12個月。

當年同為18歲的鄭陽,則與其餘3名青年各被檢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名,另加控一項非法集會罪名,4人認罪被判履行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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