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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官同日獲刑 三判無期

2017-06-01

王保安 盧子躍 陳雪峰受賄皆逾億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凱雷 北京報道)中國懲貪治腐未停歇並不斷提速,端午節小長假甫一結束,昨日一天之內已公佈六宗副部級高官貪腐大案判決結果。其中,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浙江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寧波市政府原市長盧子躍,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三人涉賄金額皆超億元,分別被判無期徒刑。

據悉,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浙江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寧波市政府原市長盧子躍,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四川省政府原副省長李成雲及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等6名「落馬」省部級幹部均於昨日獲刑。

其中,王保安昨日在河北張家口中院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王保安22年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53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帶病提拔之快創紀錄

同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浙江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寧波市政府原市長受賄案,對盧子躍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介紹,盧子躍17年間由副處升至副部歷經11個崗位均涉貪,共計折合逾1.47億元。其涉腐時間跨度較很多部級「老虎」都短,但其涉腐起點之低、帶病提拔之快,創下紀錄。

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亦公開宣判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陳雪楓以受賄罪(逾1.25億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70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此外,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15年間受賄5,500萬元,獲刑1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以及鄧崎琳家屬自願代為退繳的款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鄧崎琳受賄所得的贓款、贓物繼續予以追繳。四川省政府原副省長李成雲,14年間受賄636萬元,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中國電信原董事長常小兵16年間受賄376萬元,判6年,並處罰金5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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