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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稱與妻離異住妻屋 其實好富貴?

2017-06-09
■郭卓堅以「零物業」不斷申請法援,卻又吹噓自己擁有長洲東堤小築3個單位。■網上圖片■郭卓堅以「零物業」不斷申請法援,卻又吹噓自己擁有長洲東堤小築3個單位。■網上圖片

人稱「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今年77歲,年輕時曾於司法機構任職,於1996年退休後搬入長洲居住。退休後,他最大的「樂趣」是用納稅人的錢,藉法律援助,掀起一浪接一浪的「司法覆核」風波。郭卓堅稱24年前與妻子離婚,但就被發現一直居於已離婚妻子名下的物業,被質疑申報虛假資料以便申請法援。

法援署表示,在審批法援申請時,除非當事人已與配偶分居或離婚,否則會將申請人妻子的收入及財產計算在內。郭卓堅個案中,11年來,郭卓堅稱已與妻子離婚,卻一直居住在妻子名下物業,兩人真正處於「分居」抑或「同居」狀態真假難辨。

申報「零物業」又吹噓擁3單位

郭卓堅一方面涉嫌隱瞞資產以「零物業」及已與妻子離婚無力支付訴訟費為由不斷申請法援,另一方面又自爆稱自己擁有長洲東堤小築的3個單位。法援署去年12月已發信給郭卓堅,要求他就申報居於梁翠華擁有的兩個東堤物業,回信交代清楚。

郭卓堅前後矛盾、真假難辨的說辭令其人品備受質疑。11年間郭卓堅提出的24項司法覆核多以失敗告終,他卻始終「樂此不疲」,更「引以為傲」地四處炫耀鼓吹自己的「英勇」。風光的背後,是郭卓堅一次次利用納稅人的錢為其退休生活「添姿添彩」,申請法援後,司法覆核無論成敗,最終都由市民「埋單」。■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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