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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通過公僕加薪 追溯至4月1日

2017-06-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何寶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拍板通過公務員加薪方案。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佈,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幅度為2.94%;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88%,均較有關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加0.5%,但高層薪金級別內的任何一個薪點均不應低於67,270元,生效日期追溯至本年4月1日。政府會盡快將2017至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在作出加薪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充分考慮職方的回應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及公務員士氣。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黃孔樂表示,加薪幅度與他們期望相差甚遠,感到失望及無奈,「加薪幅度像成績表,影響高級公務員士氣。」

他指出,現時政府財政狀況良好,但公務員的財政狀況卻連通脹也追不上,認為有需要檢討加薪機制。受公務員退休潮影響,加薪幅度需扣減遞增薪點被拉高,黃孔樂促請政府設立最高的扣減數字,使加薪幅度不會受外在偶有的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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