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議員工作開支償還款額。有議員反映,地區辦事處租金等開支不斷上升,導致無法為助理加薪,建議不應再以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調整工作開支償還額的基礎,改為參考公務員薪酬或資助機構薪酬調整數字。
有議員則建議,議員應可按選區大小及選民數字調整償還額。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的文件顯示,每名議員在4年的任期內,可申領逾910萬元工作開支,用作開設地區辦事處及聘請助理等。今屆立法會,議員整體平均聘請6.6名助理,較去屆少0.2人,其中功能組別議員平均聘請5.2人,地區直選和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議員則分別平均聘請7.6人和7.8人;開設辦事處數目則由去屆每名議員平均開設1.6間,減至今屆每名議員平均1.2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