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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基金」助「佔犯」 涉違例挪用捐款

2017-06-20
■所謂的「守護公義基金」突然改變捐款用途,用作支援陳健民與朱耀明等「佔中」搞手。 資料圖片■所謂的「守護公義基金」突然改變捐款用途,用作支援陳健民與朱耀明等「佔中」搞手。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多名反對派議員在去年就職宣誓時任意改動誓詞,被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議員月薪約10萬元,面臨DQ「失業」,有關人等試圖將「成本」轉嫁到市民身上,由「佔中三丑」中的陳健民及朱耀明等成立所謂「守護公義基金」,籌錢打官司。不過,「佔中三丑」近期竟鬼祟將籌得的款項「過戶」,稱基金將同時用於協助「佔中」被檢控者。多名法律界人士及議員批評,基金主事者因「佔中」而被當局檢控後,即隨意轉變基金用途,涉利益衝突,更有欺騙、愚弄公眾之嫌,明顯違反法例,更毫無「公義」可言。

所謂「守護公義基金」據稱已籌得約450萬元,惟基金近日稱會改組,改為支援因參與「佔中」活動而被檢控者。身為基金另一發起人、近期因「佔中」而被當局檢控的陳健民,更稱基金或會改為協助支援因「佔中」而被檢控者,自己會與朱耀明退出基金,以避免利益衝突。

梁美芬:改用途有諮詢?

本身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市民在向該個所謂「守護公義基金」捐款時,目的是用作支援4名面臨DQ的議員的律師費,現在該基金突然改變用途,「主辦單位有沒有諮詢所有捐款者的意見?捐款人是否同意?」

黃國恩:明顯有利益衝突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指出,一般而言,每個基金的成立均有其目標或目的,基金的使用皆要符合基金的目的,以免被濫用,更不容利益衝突的發生,故基金必須有嚴格的監管,管理要公開透明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不被濫用。有關基金作為有限公司,有責任依法向公眾交代其詳細捐款來源及賬目,確保來自合法渠道,以釋公眾疑惑。

他質疑,基金成立時向公眾表明用作協助4名議員的覆核案籌募經費,又稱如有剩餘資金,將為其他基於政治原因面對「無理訴訟」者提供協助,但現在變為支援因「佔中」而被檢控者,但發起人又是「佔中」被檢控者,明顯存在利益衝突。

黃國恩強調,基金有責任公開其審批守則和標準,及由誰來監察審批過程,防止有人濫用基金,同時有責任向公眾交代是誰決定改為支援被檢控「佔中」者。

葛珮帆:「佔賬」從未交代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反對派議員及其同道中人在成立所謂守護公義基金」時,聲稱籌得款項是用於支援4名被政府司法覆核資格的議員,但現在突然改為協助因「佔中」而被檢控者。事實上,有關人等所籌得的款項經常以各種不同的理由去改變用途,就以非法「佔中」為例,有關人等到現在仍未公開過賬目,公眾無從得知捐款去向,「口講公平、公開、公正的『泛民』,幾時先會向公眾交代多年來所籌款項嚚膆堜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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