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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借捉內鬼 打壓新聞自由

2017-08-06

美國條例賦予記者特別保障,讓他們搜集新聞材料時免受執法機關干預,但聯邦檢察官徵得司法部長許可後,仍可向記者發傳票,要求對方透露消息來源,記者一旦拒絕將面臨刑罰。塞申斯稱,當局將會檢討傳票機制,不排除以入獄威脅記者就範,司法部亦會絕不猶豫起訴洩密者。

查洩密數量是奧巴馬卸任時3倍

塞申斯指司法部上半年接獲的刑事洩密個案,總數等於過去3年總和。司法部的調查數量,是前總統奧巴馬卸任時的3倍,但未公佈實際數字。

一戰《間諜法》起訴洩密者

塞申斯續指,已有4人因洩密或隱瞞與外國情報官員接觸而被起訴,但副司法部長羅森斯坦後來澄清,指只有一宗個案與傳媒有關,又表示聯邦調查局(FBI)已成立反間諜小組,跟進媒體洩密個案。

路透社指出,洩密者被起訴的可能性遠較報道事件的記者高。塞申斯可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年代擬訂的《間諜法》起訴洩密者,法案迄今被聯邦檢察官引用12次,起訴向傳媒爆料的洩密者,其中8次在奧巴馬任內。

塞申斯認為洩密危害國家安全,他舉例《華盛頓郵報》早前登出特朗普與墨西哥總統涅托及澳洲總理特恩布爾的電話談話內容,指出如果與外國政權討論機密時不能確保對話保密,華府根本無從施政。塞申斯表示尊重傳媒角色,但不代表他們可利用豁免權危害他人生命。

《紐約時報》指大部分有關白宮權鬥的洩密沒違法,《間諜法》只禁止洩漏國安機密。《華郵》總編輯巴倫稱,媒體只不過披露事實,證明當權者的說法不盡不實,根本未曾威脅任何人的安全。 ■《華盛頓郵報》/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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