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及財新網報道,昨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官方消息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下稱安徽鈺誠)、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鈺誠國際),以及被告人丁寧、丁甸、張敏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鈺誠國際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判處罰金18.03億元(人民幣,下同);對安徽鈺誠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1億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稱:「丁寧、丁甸、張敏等26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犯罪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全國多地集資參與人巨額財產損失,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予以嚴懲。」
續追贓挽損 追償比例未定
自2015年12月被查至今不足兩年,「e租寶」案已經被法院進行一審判決。這是在眾多非法集資案上,處理速度可謂最快的一宗。
投資者最關心有多少錢能夠被追回,不過目前尚無官方消息確認追償比例為多少。北京市高院官方消息指出,案發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繳部分資金、購買的公司股權,以及房產、機動車、黃金製品、玉石等財物。現追贓挽損工作仍在進行中。
據此前官方通報,經審計,截至2015年12月7日,「e租寶」平台共有充值並投資的會員ID 901,294個,累計充值581.75億元,累計投資745.11億元,未兌付金額近370億元。
「e租寶」實際控制人為安徽鈺誠董事長丁寧,總裁為張敏,首席運營官為王之煥,丁甸則在多家關聯公司擔任法人或股東。鈺誠集團以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為主體,國內主要通過「e租寶」(其主體為金易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融資,國外版圖擴張至緬甸。
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罰金1億元;對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7,0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對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其中,最關鍵的是被判集資詐騙和非法吸存。經法院審理查明,安徽鈺誠、鈺誠國際於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間,在不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前提下,通過「e租寶」、「芝麻金融」兩家互聯網金融平台發佈虛假的融資租賃債權項目及個人債權項目,包裝成若干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並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對社會公開宣傳,向社會公眾非法吸納巨額資金。法院還審理查明,大部分集資款項被用於返還集資本息、收購線下銷售公司等平台運營支出,或用於違法犯罪活動被揮霍,造成大部分集資款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