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政治檢控」或「迫害」指控無稽

2017-10-02
■反對派借所謂「反威權」,以「爭取民主」為名,煽動「港獨」為實。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反對派借所謂「反威權」,以「爭取民主」為名,煽動「港獨」為實。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反對派昨日遊行時,將矛頭指向針對「雙學三丑」案提出刑期覆核的律政司,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有關人等提到所謂「政治檢控」或「迫害」的指控全無任何事實基礎,不但漠視各案件中獲法庭信納或沒有爭議的證據,更無視法庭的判決。

政府發言人指出,基本法為本港的法律制度、司法獨立、人權和法治提供了憲制保障。香港的法官和司法人員一直專業和獨立地處理案件,包括涉及公共秩序和人權的案件。法庭在公平公開的審訊中,根據呈堂證據和適用法律,作出獨立的判決,不存在任何政治因素,被判有罪的人亦有權依據司法程序就其判決及刑罰申請覆核或上訴。

律政司檢控無政治考慮

發言人續說,律政司亦致力維護本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其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一直只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有關政治檢控或迫害的指控全無任何事實基礎,不但漠視各案件中獲法庭信納或沒有爭議的證據,更無視法庭的判決。

就2014年衝擊立法會大樓地下大堂,及涉及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的兩宗刑期覆核案件,發言人強調,上訴庭的判案書清楚指出,各被告不是因為行使集會、示威或言論等權利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們的行為已超越法律的界線,包括涉及暴力行為。

發言人最後指出,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尊重言論、示威、集會等自由和權利。但正如法庭多次指出,該等自由和權利並非絕對,巿民行使該等權利時亦必須尊重法律。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