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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徑玩Scooter 3男被捕

2017-10-02
■涉事電動滑板車。 警方提供■涉事電動滑板車。 警方提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名男子趁深夜人車稀少,在馬鞍山至馬料水的單車徑上大玩潮流玩物電動滑板車,警方接獲投訴後,前夜到單車徑巡查,結果發現有3名男子違法使用電動滑板車,遂將各人拘捕,連同他們所踏的「電動滑板車」一併帶署扣查。

涉嫌因為玩電動踏板車被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23歲至35歲,他們使用的為近期潮興的電動滑板車「Scooter」。警方以駕駛未有登記的車輛、駕駛電單車(電動踏板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及在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汽車等罪名拘捕。

警方透露,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常於深夜時分,在馬鞍山至馬料水一帶的單車徑玩「Scooter」,影響其他騎單車者安全。案件交由警方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跟進。

警方經調查後,於前晚約10時部署行動,到上述一帶單車徑巡查,其間發現3名男子於單車徑駕駛電動滑板車,警員隨即截停,經調查後將涉案3人拘捕,連同涉案的電動滑板車一併帶署扣查。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該等小型電單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亦定義為「汽車」。

當局從道路安全或交通暢達的角度考慮,上述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上使用,故當局不會為其登記及發牌,若使用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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