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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屢擾立會 建制派報警止亂

2017-11-04
■建制派議員代表昨日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調查反對派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屢次擾亂立會,他們希望透過今次報警行動將立法會撥亂反正。■建制派議員代表昨日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調查反對派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屢次擾亂立會,他們希望透過今次報警行動將立法會撥亂反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用了兩周辯論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政府無約束力議案,其中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去拉布阻擾。於前日立法會會議上,反對派發難大鬧議事廳,主席梁君彥欲驅逐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葺鰴鶠A但多名反對派議員包圍「保護」許智腄A與保安對峙,現場秩序混亂,令會議被迫提早休會。建制派議員代表昨日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調查反對派議員的失序行為。他們並批評,反對派多名議員阻止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擾亂會議,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故此報案,期望可透過今次舉動將立法會撥亂反正。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蔣麗芸,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陸頌雄,及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前日立法會會議期間反對派議員的失序行為。

葛珮帆:破壞立會運作

葛珮帆批評︰「我們認為反對派議員刻意挑起事端,嚴重破壞立法會運作,這情況並非第一次出現,亦有機會變成阻礙立法會運作的慣常手段。我們認為涉嫌違反法例的行為不能容忍,亦不能接受,所以我們向警方舉報,要求嚴肅跟進調查。」

蔣麗芸:忍無可忍之舉

蔣麗芸也指,有反對派議員堅持不肯離開,令保安或需粗暴地「拉佢」,有機會造成衝突及危險,並強調立法會被反對派干預或阻礙進行已出現很多次,「屢勸屢犯、冥頑不靈」,故在無奈的情況下決定報警處理。她續說,今次報警是建制派內部的決定,事前無知會梁君彥,但相信對方會支持報案處理。

陸頌雄:不容習非成是

陸頌雄亦指出,大家均見到反對派當日除了濫用議事規則、瘋狂拉布,許智萰奶H亦嘗試衝出去主席台,其他反對派議員包圍茈L們,導致會議被迫結束。他直言,這些亂象過去一年經常發生,故期望可透過今次舉動將立法會撥亂反正,「很多市民,包括我們都是覺得非常憤怒,覺得不能夠容忍下去,亦都不能夠讓這些立法會亂象習非成是,因為長此下去立法會將不能運作。」

何君堯:報警並非先例

何君堯則指,雖然《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議員在立法會的言論自由,是次並非追究議員的言論,而是針對議員阻撓會議舉行的行為,認為今次反對派議員的行為違法,故有責任要報案。

被問到議會內的行為應否由警方介入時,何君堯表示,早前有人嘗試衝擊議會,令會議不能順利進行,警方亦有立案調查,認為今次報案並非先例。麥美娟也重申,這次行動不是要求警方介入議會運作,只是要由警方執行有關條例。

罪成可囚一年罰款一萬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十七(c)列明,「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元。而 十九(b)則列明,凡任何人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灣仔警署昨日下午接獲兩名分別姓葛和姓蔣的女子和一名姓陸男子報案,指前晚於立法會道一號一大樓有人涉嫌阻礙保安人員執行職務,要求警方調查。案件列作求警調查,由中區警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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