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作
惡名遠播鼣s環殺人犯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幾日前終於離世,終年83歲。記得我早前其中一篇文章曾經強烈推薦的美劇《Mindhunter》?此劇由真人真事改編,講述上世紀70年代左右美國FBI為了研究連環罪犯鴾葀z,特地去唔同監獄訪問各個連環殺人犯,從而有效預防以及破解這類罪案。其中曼森鴾j名就係劇中曾經多次被提及。由於他作案手法極度兇殘,行為瘋狂暴戾,甚至沒有親自殺人卻誘使他麉H徒奪去多條生命,所以曼森一直被當作一個「傳奇」鵀s在。
同其他連環殺人犯一樣,曼森齔ㄕ~過得十分艱苦,鰩}碎家庭長大,被母親多次棄養,少年時期已不斷作奸犯科,亦頻繁出入監獄。根據原著中FBI探員提出鼤z論,殺人犯通常係童年已經會展示暴力傾向,如:虐待小動物、嚴重欺凌等等,所以出現呢類嚗x象的小朋友需要特別留意。
呢個理論令我聯想到最近鬗椌糷@間小學發生鼢菢漼ぁ鞳A一名小一生遭同學掌摑、插眼及以鉛筆插耳,導致擦膠頭遺留耳道需做手術開刀取出。學校為鱈O存聲譽而決定將事件低調處理,若非小童龠媽將事件鬧大,恐怕呢件事會不了了之。學校當然解釋事件可能係因為推撞而不慎引起,但這樣一連串傷勢是「巧合」,你會否相信?
身為教育工作者,理應將學生的成長及安危放在第一位。這種只顧及自身利益的人,我敢直說,他們不配為人師表。這樣會對受害的小童不公,造成嚴重心理陰影,而欺凌他人的孩子亦可能會因為沒有什麼後果而變本加厲。
當然,我唔係話佢]未來會成為什麼犯罪者,但M家佢]鵀甈鰫顯過分情況之下,即使無法刑事追究,採取適當嚜移氻恇[察可以話係必須的。希望教育局局長真的可以如他所說,對呢類事件「零容忍」,矯正孩子的行為以及懲處蓄意隱瞞事件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