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將於下周處理修改議事規則的動議,反對派在昨日內務委員會中,繼續「捐窿捐罅」搵位入,聲稱特區政府未有在當日提交法案是「助攻」,又稱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不應優先處理,而應延期辯論。內會主席李慧k引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政府正處於兩難的局面,由於反對派拉布,政府提交任何法案均不會有實質成果,並希望立法會中不同黨派可以就處理議事規則的工作盡快達成共識。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最遲下周一會就議程安排作最後裁決。
張建宗嘆審議無成果
在內會昨日會議上,李慧k首先匯報日前與張建宗會面的情況。她引述張建宗指,政府並非不想推動立法工作向前走,但現正處於一個兩難的局面。由於個別反對派議員公開表示,一定會以拉布的方式阻撓議事規則的修訂工作,導致當局現時向立法會提交任何立法建議都不會有實質成果。
他希望議員能夠理解當局的難處,並誠意盼望立法會中不同黨派可以就處理議事規則的工作盡快達成共識,讓立法會的工作可以繼續向前。
「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聲稱,張建宗的說法是「不得體」的,應該予以「譴責」。民主黨議員許智葧N聲言政府是「助攻」,不提交法案是讓路予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
民建聯議員張國鈞反駁,政府兩難的說法是現實情況,自己亦表示諒解。過去數月,有很多法案慘成無辜的犧牲品,「在修改議事規則之前,以及相關討論展開之前,任何政府拎上來洏痔w成為佢](反對派)阻止、拖拉的事項,這一點清楚不過。」
會議其後討論下周三的大會議程,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聲言,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並沒有法律效力」,優先處理有關議案,將之排在其他具法律效力的議案前,不同於「傳統」的做法,「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歷史、規則及行事方式參考手冊》的規定。
優先處理議案先例多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即時糾正其說法,指修改議事規則的動議是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五條提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立法會主席安排時會根據過往常規作決定,而過去亦曾有類似的情況,以2012年及2014年的會議議程為例,當時議員議案的排序中,修改議事規則亦排於其他議案之前。
梁君彥有權安排議程
反對派議員繼續連番發言,聲稱梁君彥決定議程要「有規有矩」,又要求順延修改議事規則的辯論。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二條,立法會主席行使決定議程的職權,故梁君彥有權力作相關決定,又對部分議員指修改議事規則沒有法律效力感錯愕。
李慧k其後「劃線」指,梁君彥會按照香港基本法及過往做法,並參考秘書長及法律顧問的建議,最遲下周一會就議程安排作最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