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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在港上市內地零售企 物美控股董事長案重審

2017-12-29
■張文中 資料圖片■張文中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及和訊網報道,由最高法直接提審的另一宗案件是原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1994年,張文中在北京創立物美商城,並開設了第一家超市,是內地最早以連鎖方式經營超市的專業集團公司之一,曾經創造了內地本土零售企業在港上市第一例。

犯詐騙行賄挪資罪囚12年

從2004年開始,物美通過託管、收購、重組等方式,控制或擁有了北京超市發、京北大世界、天津大榮等全國20多家商業企業的400多個網點,成為零售業中併購最活躍的民營企業。

2006年11月12日,張文中接到中紀委通知,要求其協助調查。2008年9月24日,河北衡水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文中涉嫌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及詐騙一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9年3月30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張文中犯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挪用資金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原判生效後,張文中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於2015年12月21日被駁回。2016年10月,張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張文中提出的申訴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決定提審本案。

仍是最大股東獄中掌控企業

據媒體報道,目前張文中仍舊是物美集團的最大股東。即使在獄中,張文中依舊在允許的情況下與物美高層就經營問題保持溝通。2013年11月,當時的董事長吳堅忠辭去物美董事長的職位,物美重回張文中的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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