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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引發五覆核 年耗公帑逾千萬

2017-12-3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過去破壞議會秩序、屢次為反而反或挑戰特區政府決定,造成特區政府需要委聘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專業人員,與他們對簿公堂。單是2016/17財政年度,因多名反對派中人於去年立法會宣誓時「玩嘢」,而引發的司法覆核案件;早前老屈元朗小店賣狗肉的何來及另一人就機場三跑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司法覆核丁屋政策等事件,其中除了郭卓堅的案件未審外,其餘一律敗訴,但9個反對派中人已花費了納稅人逾1,023萬元。

公帑須妥善運用是大家都認同的原則,當有需要的基層人士還在渴求每年可多爭取數千元津貼時,幾個反對派中人已經可以用走納稅人逾千萬元。律政司昨日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交代2016/17財政年度,支付僱用法律服務及專業人員的費用。

665萬與「雙邪四丑」打官司

其中最為全城震怒的,可謂是「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及「瀆誓四丑」姚松炎、劉小麗、梁國雄及羅冠聰,6人在2016年立法會宣誓時「玩嘢」一事。當時「雙邪」在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布條,其中游蕙禎以英語宣誓時,更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讀成「People's Re-fuxking of 支那」,用上粗口並宣揚日本侵華時侮辱中國人的字眼,並加入效忠「香港民族」等內容。其他人方面,劉小麗則以「龜速」讀出誓詞;姚松炎在誓詞「加料」;羅冠聰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在宣誓前高呼口號;梁國雄則在宣誓時手持黃傘,攜帶「8.31」決定道具,高喊口號,並撕爛道具等 。

6人先後被特首及律政司入稟要求司法覆核他們的宣誓是否有效。同時,6人的無聊舉動已令特區政府須花費公帑共約665萬元和他們打官司。其中「雙邪」上訴至終審法院後已「終極敗訴」,「四丑」亦同樣在今年7月14日被判敗訴,但劉小麗、梁國雄其後均提出上訴,聆訊日期待定,故在此案件上所花費的公帑總數仍是未知數。

三跑丁屋司法覆核花費358萬

而早前因為老屈賣羊腩煲的元朗小店賣狗肉而「聲名大噪」的反對派「環保分子」何來及另一人先後兩次就機場三跑一事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訴環境保護署署長、機管局,最終兩次分別在去年和今年被駁回,此案件又花費了納稅人逾196萬元。

至於經常提司法覆核、並被法庭裁定濫用法援的郭卓堅,因認為丁屋政策違憲及違反人權法,訴地政總署署長、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及律政司司長,將於明年12月進行聆訊,目前已花逾162萬元。有關費用均只為律政司一方聘用律師或專業人士的費用,並未計其他成本,又或者興訟者的法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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