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三步走」令人大決定在港適用

2018-01-02
■譚惠珠指若有人申覆核本地立法,法庭很可能不會受理。   資料圖片■譚惠珠指若有人申覆核本地立法,法庭很可能不會受理。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一地兩檢」安排,惟部分港人仍就此爭議不休,香港大律師公會更聲言,安排違反香港基本法、欠法理基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後權威」,在中國憲制中等同法律,但香港是行普通法,故指出香港須本地立法,而「三步走」方案正是一環扣一環,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適用香港,形成法律基礎,強調此做法完全符合程序,相信只是大家「未適應」。她又指,若有人司法覆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法庭將難以推翻,若覆核的是本地立法,法院亦很可能不會受理。

人大是「最後權威」 法庭難推翻

譚惠珠昨日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批「一地兩檢」的整個過程,有考慮過法律界、市民有什麼反應,亦有盡量解釋。她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後權威」,若有人司法覆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法庭將難以推翻,若覆核的是本地立法,法院亦很可能不會受理。

她表示︰「這是最高權力機關所講的決定,如果你要司法覆核個決定,我自己的看法,是多數(法院)都說『我沒有管轄權』,如果司法覆核的是本地立法,大有可能說『這是立法會的事,我不會干預』。」

譚惠珠:「三步走」已是法律基礎

她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國家憲制等同法律,這是內地的法律,但決定不是香港的本地法律,故此決定中也提到香港要有本地立法。

譚惠珠強調,「三步走」方案正是落實人大決定對香港效力,不是靠香港基本法一條條文,就可以做到「一地兩檢」,「第一步好清楚,香港政府同內地廣東省省長簽訂合作安排......屬於香港的高度自治權。」至於「一地兩檢」的第二步是否修改香港基本法,譚惠珠聞言即笑幾聲,指「一聽到就好驚」,又認為無論法理、現實都不可行,強調「三步走」已經是法律基礎,「可能大家不適應。」

讚袁國強盡力反映港看法

她並指,因為「一地兩檢」涉及的是兩地之間的事,不只是香港本身的事,亦關係到香港基本法的原意,以及起草基本法時認為條文的用法,稱讚袁國強在整個過程中有盡力反映香港的看法,「希望大家知道,袁司長在整件事裡面,是居功至偉,做了很多好好的事情。」

她認為,每次內地有決定,香港也會就香港基本法提出質疑,是由於傳統法律訓練所致,香港法律界對內地憲制不熟悉,「這種差距每次都發現。如果你說有什麼靈藥,是法律界食了不會有爭議,是無的。」但譚惠珠強調,「一國兩制」在法律系統有良性互動,香港需要時間了解內地決定及法律舉措,「我們與內地的交融會愈來愈深,建議去學內地的法律,就知是完全跟程序去做。」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