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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海航率先機上可用手機

2018-01-18
■東航今日起允許乘客航班上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 中新社■東航今日起允許乘客航班上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環球網報道,為了滿足廣大旅客需求,民航局昨晚對外發佈《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下稱《指南》)。《指南》認為,根據中國國情,經過技術測試、規章修訂等一系列工作,認為開放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的條件已基本成熟。據民航局《指南》解釋稱,便攜式電子設備泛指可隨身攜帶、以電力為能源並能夠手持的電子設備,如手提電腦、平板電腦、電子書、手機等。

機長有權要求停用

《指南》指出,合格證持有人可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中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禁用和限制」及「合格證持有人認為使用時不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訊系統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確定便攜式電子設備的開放使用。如需要,合格證持有人應對特定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情況驗證後決定是否開放使用。

對於開放使用的過程,民航專家綦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流程主要是航空公司提出申請,然後民航局對航空公司提出的申請進行覆核,如果通過的話就為航空公司發合格證。

《指南》稱,合格證持有人在其所運營的飛機上開放機上PED使用前,應建立相應的使用規範(詳見表)。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明確指出,在飛行期間,當機長發現存在電子干擾並懷疑該干擾來自機上乘員使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時,機長和機長授權人員應當要求其關閉這些便攜式電子設備;情節嚴重的應當在飛機降落後移交地面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並在事後向局方報告。

東航昨日正式發佈《關於東航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規範的公告》:自今日起,旅客可以在遵守《東航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規範》的前提下,在東航實際承運的航班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海南航空昨日亦出台了相關規定。

《指南》倡設規範

■明確可用的PED種類

■明確可用及禁用的飛行階段

■明確PED的存放、保管和應急處置要求

■明確可用及禁用模式

■明確通知旅客的方式以及內容

資料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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