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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文拒拆僭建 「23萬監察」促追究法責

2018-03-06
■王國興(左)昨日向地政總署提交請願信,促請當局交代是否有與司馬文達成僭建「共識」。香港文匯報記者林浩賢  攝■王國興(左)昨日向地政總署提交請願信,促請當局交代是否有與司馬文達成僭建「共識」。香港文匯報記者林浩賢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代表反對派參選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補選的南區區議員司馬文,早前被揭發其西貢清水灣五塊田的物業有多處僭建,包括以水泥堆積約1.5米厚、重近90噸、佔地24平方米的地台,惟司馬文向外界聲稱,他與地政總署職員「達成共識」,毋須清拆地台云云。團體「23萬監察」昨日向地政總署投訴,質疑司馬文「老屈」有關部門,並促請政府追究司馬文的法律責任。

司馬文住宅有多處僭建物,早於10年前已被地政總署勒令清拆,惟他仍然不理而被釘契,到今年報名參加立法會補選後,他才鬼鬼祟祟地拆除,但一直對此秘而不宣,直到有媒體揭發追問後才承認有此一事。不過,司馬文住宅的僭建問題越爆越多,除了再被發現多處僭建外,更涉嫌霸佔官地,及在官地上僭建90噸平台,對途人安全構成威脅(見另稿)。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昨日向地政總署投訴,認為不論基於公眾安全利益、責任承擔或誠信問題,都需要追究司馬文的法律責任。

若塌台傷人 向誰索償究責?

王國興指出,司馬文位於上址寓所的地台,建在7米高山坡邊緣上,坡下的停車場在平日有多輛私家車停泊,但常有途人經過,一旦在雨天積水就容易倒塌,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萬一發生意外,向邊位追討賠償及法律責任?」

他續說,司馬文寓所天台的僭建物早已被地政總署勒令清拆,但他仍「拖足十年唔郁」︰「司馬文熟悉法律,作為區議員更應帶頭守法!」倘對方沒有遵守法律,不具備擔任公職人員所需要的誠信。

僭建物要拆 不會有「共識」

對於司馬文此前稱自己與署方職員達成共識,毋須徹底清拆僭建平台,其後被地政總署踢爆。王國興表示,曾有地政總署職員向他透露不會有「共識」一事,「公職人員都知道要清拆僭建物,不可能存有共識。」他擔憂司馬文今次若能蒙混過關,就會成為合理僭建的先例。

就此,王國興認為地政總署都有必要向公眾澄清4個問題:

一、署方須澄清有沒有和司馬文達成「共識」,而「共識」是按什麼條例去批准,為何沒有採用一貫標準處理清拆僭建物;

二、倘拆卸工程由當局負責,為何能不按照慣例要求僭建者承擔清拆費用及罰款,而是用公帑津貼佔用人的拆卸工程;

三、若證實司馬文虛構「共識」,當局會否追究對方發表虛假聲明的法律責任,及會否要求對方提供清拆僭建地台的時間表;

四、司馬文有否在僭建地台及清拆期間,購買第三者保險,若發生意外,會否追究司馬文承擔相關法律和賠償責任。

參加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補選的候選人還有謝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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