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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法律界:法律追究尚待研究

2018-03-20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早前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資料圖片■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早前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資料圖片

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指,國家憲法適用於全國,香港特區就是根據國家憲法而成立的,參與香港特區公職者不應高喊「結束一黨專政」,但會否因此而喪失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則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國家的憲法適用於全國,基本法也是根據憲法所制訂的,故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者,言行肯定不符合國家憲法的規定。

不過,他認為具體而言,憲法並非直接在港實施,故在香港喊「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是否應被法律追究,就尚待進一步研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傅健慈表示,全國人大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如果有人叫「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可能已違反憲法和基本法。

他指出,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立法會議員必須依法、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主任在決定參選者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時,在小心考慮是否容許那些鼓吹「港獨」、「自決」者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時,也要考慮反對中央政府者能否「入閘」的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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