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此前「還薪折價」已讀不回 須全額歸還275萬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此前就「瀆誓四丑」拒絕交還議員薪津一事讓步,僅要求4人交還預支的營運資金,由19萬元至31萬元不等。「四丑」中的3人,包括姚松炎、劉小麗和羅冠聰已交還或答允在今日限期屆滿時歸還有關款項,但社民連的「長毛」梁國雄一直沒有回覆。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行管會已決定循法律途徑追討梁國雄全數約275萬元的款項。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均認為,行管會有責任保護公帑得以妥善運用,追還有關款項是理所當然的。
「四丑」於去年7月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但4人一直拒絕歸還已經領取的200多萬至300多萬元的議員薪酬、津貼和營運資金。行管會多次討論後,考慮到要審慎運用公帑的原則,遂於早前決定只要求4人歸還預支的營運資金,由19萬元至31萬元不等。其中,長毛「欠款」約19萬元。
梁君彥當時形容這是「和解協議」,倘4人在限期前履行有關條件,行管會會與他們達成全面及最終的安排,否則會考慮用法律程序去追討所有已支付的款項。
梁君彥昨日在行管會閉門會議後表示,經追討後,劉小麗和姚松炎已歸還營運款項,羅冠聰則答允今日(周二)歸還,惟長毛一直無回覆。由於長毛在限期前對行管會的建議仍不瞅不睬,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向長毛追收全數薪津及預支款項,約為275萬元。
借DQ官司拖得就拖
長毛其後向傳媒聲稱,立法會要求議員將政府給議員而未用的公帑歸還合乎常理,但自己就喪失議員資格的上訴案已排期在明年4月進行審訊,行管會應待案件完結後才開展追討薪津的程序,「我會去信行管會解釋,他現在追討是操之過急,是沒有必要的。你怎知道我官司一定是輸的?我把薪津交還,如果我贏了,他們又把錢退回給我?」
李慧琼:行管會履責追討
行管會副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反駁,在法院宣佈有關人等喪失議員資格後,行管會就有權向當事人追討,而有關人等是否上訴是另一回事。
她指出,是次事件已拖延近一年,長毛不但沒有償還任何的款項,更拒絕向行管會交代用立法會資源購買的物資、向職員支付的薪酬等,是不可以接受的。
李慧琼強調,行管會有責任保護公帑得以妥善運用,在梁國雄對行管會無理會、無還錢、無回應的情況下,倘行管會仍不採取合適的法律行動追討公帑,就是沒有做到守護公帑的責任。
馬逢國:不容公帑被濫用
行管會委員、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行管會此前是在考慮了情、理、法後,決定只追收預支的營運資金,而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立法會絕不能容許公帑受到濫用,行管會必須依法追究,不能含糊。
陳恒鑌批厚顏無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行管會在考慮各種因素後已對「四丑」作出了最大讓步,才追討「四丑」的餘額,但長毛仍厚顏地拒絕歸還更聲大夾惡,有如食「霸王餐」的無賴所為。為維護公帑有效運用,行管會應追究到底,長毛亦不應明知毫無理據的情況下,浪費法庭的資源上訴。
葛珮帆:屬必要程序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也強調,由於預支而未用的款項屬於公帑,故行管會追討是合理的,亦符合公眾的期望。事實上,其他被DQ的議員已經歸還款項並給予肯定的回覆,但長毛拒絕回覆,就必須承擔責任,行管會追討款項實屬必要的程序。
郭榮鏗諉過政治圖護短
不過,行管會委員、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聲稱,行管會全數追討梁國雄薪津是「不理智」和「魯莽」的,因為長毛可以申請暫緩執行,屆時只會「浪費更多公帑」,又稱建制派「無視」長毛的抗辯理由,作出了「政治決定」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