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報道,東莞以雷霆之勢打響藍天保衛戰,要求「散亂污」企業需在2018年5月27日前自行停產。逾期不停產將斷水、斷電,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並對企業責任人依法從嚴查處。據悉,涉及的企業多達5,000家。
據了解,5月17日,東莞市大氣辦發佈《關於開展清理「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的通告》(簡稱《通告》)。根據《通告》,全市範圍內開展清理「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通告》要求,自2018年5月27日起,各鎮街(園區)將組織環保、工商、公安、安監、消防、質監、城管、國土等有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未按要求停產停業的,一經發現,有關部門將採取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等措施,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並對責任人依法從嚴查處,清理執行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未達標者即被斷水斷電
未辦理環保手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企業,由環保部門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證無照經營的企業,由工商部門或許可審批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對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的業主、房東依法嚴厲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企業,由國土資源和規劃、水務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城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市民一旦發現有「散亂污」企業開展違法生產行為,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
此外,對於那些按要求停產停業的企業,凡符合整改提升條件並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許可,符合環保、安全生產等有關要求的,則可恢復生產,納入日常監管,否則一律予以取締。由供水、供電部門對取締關閉企業依法實施斷水、斷電,並加強監督檢查,嚴防斷水斷電後私拉私接。
「散亂污」涉數十種加工業
「散亂污」企業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包裝、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小煉油、玻璃製造、紡織印染、合成纖維製造、表面塗裝、傢具、製鞋、汽修、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廢品回收加工、人造板製造、電子元件製造、酸洗磷化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涉及使用塗料、油漆等小型企業或加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