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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內拍攝案:虛報地址未交保金 法庭偷拍女被捕

2018-05-30
■仍未交付5萬元保釋金被捕女子唐琳玲被警方押上法庭受審。■仍未交付5萬元保釋金被捕女子唐琳玲被警方押上法庭受審。

涉嫌在上周三(23日)「佔旺」藐視法庭案開審時,在法庭公眾席用手機拍攝並一度與法官陳慶偉針鋒相對的女子唐琳玲,本在上周五(25日)獲法庭批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提堂,惟其須在72小時內,即前日(28日)限期前交付5萬元保釋金,但她未依時交付。

上門見無門牌 警赴酒店拉人

法官昨晨頒下通緝令,警員其後到她報住地址,但並無該門牌,疑是虛報,直至下午2時許,警方終在金鐘JW萬豪酒店外將她拘捕及送交法庭處理。

唐琳玲下午5時許由警方押到法庭應訊,身穿淺藍色連身裙的唐琳玲在犯人欄內面如死灰,不時低下頭。

律師指,警方昨日下午剛為唐錄取警誡口供,但律政司一方暫未得悉該份警誡供詞的內容,警方此前已就手機取得搜查令,但目前仍未有調查結果。

法官陳慶偉指,唐無在限期內交出5萬元保釋金,向法庭提供的住址又不存在,遂決定將她還柙交由警方看管,今日上午再到庭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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