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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僱員受襲 必須報警

2018-06-14
■反對派不斷提出「規程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反對派不斷提出「規程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兩名立法會保安人員昨日因執行職務,驅逐搗亂的反對派議員離場而受傷,立法會秘書處根據機制報警處理。便衣警員在晚上會議結束後進入會議廳搜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強調,作為僱主,在有僱員受傷時,立法會必須報警處理,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秘書處按機制處理

立法會秘書處晚上向議員發短訊,表示經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及副主席李慧琼同意,警方就一名保安員執行職責時受干預而受傷的案件到大樓蒐證,並請議員在會後收拾會議廳枱上的私人物品和文件。

同屬反對派的「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就聲言,她對報警感到「匪夷所思」,聲言是「惡人先告狀」,更稱議員「不應被阻撓」。

廖長江:報警無可厚非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強調,議員在會議廳內雖有特權法的保障,但不可以任意妄為,甚或做出違法的行為。議員本身並無任何特權令他人受傷,行管會報警是無可厚非的。

李慧琼:落實行管會決定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亦指,行管會已於上月決定,倘有議員阻撓保安執行職務而導致他人受傷,不排除會報警處理,秘書處是次只是落實行管會的決定。

梁君彥在晚上9時許休會時就衝擊事件會見傳媒。他表示,在昨日下午的混亂中有兩名保安人員受傷,其中一人肋骨疼痛,醫院給予5天病假,另一人則擦傷和撞傷而須接受檢查,又得悉有兩名議員報稱不適送院。

他對有立法會職員受傷感到遺憾,「我希望大家都能遵守議會秩序,任何人受傷我也不願看見。」

上月,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已決定,一旦有執行職務人員在工作期間受到干擾而受傷,秘書處會按照行管會的決定報警處理。作為職員的僱主,行管會報警處理是負責任的做法,不涉及任何政治元素。

就反對派議員在昨日會議期間不滿會議安排,一直提出所謂「規程問題」,梁君彥表示,明白有議員對自己的裁決和會議的安排有不同的意見,但他已作出書面解釋,是考慮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迫切性、議員參與立法過程的權利,及主席確保會議有序進行的憲制責任等因素而作出平衡,裁決完全符合基本法。

被問及「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尚餘多少審議時間,梁君彥表示,原已訂出36個小時進行審議,上周已用了18個小時,昨日用了8小時左右,今晨他會再檢視進度,及視乎情況再決定會議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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