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下稱總會)近日收到彩虹邨保安工友求助,指彩虹邨保安外判公司易手後,要求原僱員簽署自願離職信,才有可能過渡到新公司保住飯碗,藉此逃避支付遣散費,約60名工友受影響。
總會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等協助下兩度約見房署,房署則指事件為勞資糾紛與署方無關。總會與受影響工友昨日到彩虹邨房署辦事處示威,抗議房署監管不力。
總會代表表示,投訴工友曾於房署彩虹邨舊承判商、康年警衛有限公司工作。而彩虹邨護衛服務合約於今年6月1日易手,改由香港護衛有限公司承辦。據悉康年公司曾於4月25日主動建議房署派員出席員工過渡諮詢會,惟房署指無時間拒絕派人出席,亦沒有再跟進新舊公司交接事宜。最終康年公司要求過渡員工簽自願離職信,以逃避支付遣散費。
促房處監管有責
總會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區議員莫健榮、社區幹事蘇嘉樂等協助下,兩度約見彩虹邨房署代表及前屋苑管理公司管工,討論保安工友遣散事宜。房署代表於會議上態度冷漠,多次表示事件為勞資糾紛,與房署無關,至今沒有達至任何解決方案。
工聯會指同類型事件在香港不斷重演,房署作為監管部門理應責無旁貸。但許多例子顯示,每當遇到類似工潮時,房署都態度冷淡,甚至推卸責任,對受影響工友的求助置身事外、事不關己。部分前線管理層,包括房署經理,漠視工友被剝削,於關鍵時刻「玩失蹤」,以至同類事件不斷發生。直至事件失控,房署才姍姍來遲。
工聯會指絕不接受房署坐視僱主剝削工友基本權益,要求房署介入,討回受影響工友的遣散費。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亦要求房署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友獲得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