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自2009年修訂至今已經9年,數據摻水、統計造假的新聞似乎沒有間斷過。當首次全國執法情況檢查報告最近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出爐時,數據造假屢禁不止等突出問題的披露,並不令人驚訝。人們要問:統計造假究竟何時了?
讓執法監督長出利齒
「政績不夠,數字來湊」。正如統計法全國執法情況檢查報告所指,有的地方把統計機構作為地方計劃目標完成的直接責任單位給予壓力,有的採取多種方式對統計部門和人員、調查對象及其主管部門進行干預,從而影響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
制度創新強化獨立性
全國執法情況檢查報告坦言,當前統計執法監督和處罰偏鬆偏軟。從公開的資料看,地方大員數據造假丟烏紗帽的不多,入罪判刑的更少。要想遏止數據造假,必須讓執法監督長出利齒,讓官員不敢造次。去年4月國家統計局已成立執法監督局。如果同時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健全舉報制度,保障吹哨人的利益,雙管齊下,相信會對數據造假者構成震懾。
地方數據造假大行其道,折射的是官員激勵機制的扭曲,根源在於中央和地方之間信息的不對稱。當地方官員既是政績競標賽的「運動員」,又是賽場分數的「記錄員」時,角色的衝突自然衍生出「數字出官、官出數字」的怪圈。因此,通過制度創新,強化統計的獨立性,令「運動員」與「記錄員」角色分離應是破解之道。值得留意的是,去年6月,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了《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方案》,根據改革方案,到2019年各省份的GDP核算不再由省級統計局負責,而是在國家統計局領導下,由國家統計局和省級統計局共同參與。如果改革到位,地方數據注水難度會越來越大。
事實上,統計造假沉疴的根除,與國家治理水平息息相關。要根本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長遠之計應依託治理改革的推進,特別是引入地方民眾評價本地政府官員績效的權重。因為,當地民眾是地方治理的利益相關者,又具有便捷的信息優勢,對地方政府統計質量乃至政績得失的監督動力足,效能高,成本低。治理現代化如能從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乃至平行等多向度高效展開,統計廉政定能開啟「不敢、不能、不想」 造假的新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