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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爭議性涉司法覆核申法援案件

2018-07-26

日期   司法覆核內容 

2009年 東涌富東h六旬居民朱綺華申請法援就港珠澳大橋環評提出司法覆核,政府雖最終勝訴,但大橋工程因而延誤9個月,公帑多付88億元工程費,全案涉近千萬元訟費。朱婆婆其後接受電視台追訪,承認當初有人指使其打官司,自稱「矇查查」提出覆核是「有人教我」。 

2012年至2017年 2010年5名立法會議員辭職參與補選,引發政府修訂立法會條例,通過遞補機制禁議員辭職半年內再參選,郭卓堅入稟司法覆核指修訂草案違憲;先後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郭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郭須付訟費。 

2014年至2015年6月 就特首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香港政改諮詢報告,郭卓堅入稟申請覆核推翻報告,但被高院法官裁定拒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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