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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師涉賄評卷助理偷試題

2018-07-26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現代教育一名導師及一名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資料圖片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現代教育一名導師及一名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資料圖片

廉署起訴現代教育導師劉冠華 疑用手機接收文憑試機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繼上月現代教育導師蕭源夫婦及兩名考評局前口試主考員,涉嫌非法取用智能電話收發文憑試的試題遭廉署起訴。廉政公署昨日宣佈落案起訴現代教育一名導師及一名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涉嫌貪污及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文憑試考試保密資料,兩人暫准保釋,將於本周五(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被告,分別為43歲劉冠華,現代教育(香港)有限公司(現代教育)導師;19歲的黃子軒,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一五九A條。同時,兩人各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一六一(1)(c)條。

據悉,劉冠華於案發時為現代教育英文科導師,黃子軒則獲考評局聘任為評卷助理,評閱香港中學文憑試(DSE)2017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答卷。黃亦是現代教育前學生,曾修讀劉負責教授的英文補習班課程。

涉以1000元「買」試題

案情指,劉冠華及黃子軒涉嫌於2017年4月17日至5月13日期間,一同串謀使黃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劉接受1,000元,作為黃向劉披露考評局所籌辦的2017年DSE英國語文科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的機密資料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黃涉嫌於2017年4月21日取用電腦,即屬於他的智能電話,目的在於使他不誠實地獲益。餘下一項控罪指,劉涉嫌於同日以相同目的取用電腦,即屬於他的智能電話。

廉署調查發現,黃子軒透過他的智能電話,將上述文憑試2017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傳送予劉冠華,劉則透過他的智能電話接收有關保密資料,於是採取行動。考評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根據資料,上月4日,現代教育42歲「補習天王」導師蕭源及其妻子蔡怡,以及兩名同為43歲考評局前口試主考員張國權及吳宏樑,因涉嫌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文憑試2016年及2017年中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及試題,被廉署正式起訴。

考評局:違保密可監6個月

考評局昨日回應事件時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考評局不便評論案件細節。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二六一章第十五條),所有獲考評局委任或聘用的人員,均須把在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任何人違反當中的保密條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6個月。

考評局每年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語文科的部分卷別,聘請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出任閱卷助理,評閱一些答案較為客觀、直接的試題。在考評局發給閱卷助理的聘書內,明確註明閱卷助理必須將其身份及所有關於評卷的資料保密,如有外洩,即屬違法。閱卷助理須在回覆時,簽署回條表示接受保密條款方會獲聘。

同時,閱卷助理須向考評局申報利益,若申請者牽涉補習社工作、有親屬應考當年文憑試及/或參與出版教科書工作等,將不獲委任。

考評局續指,閱卷助理須於考評局的評核中心進行中央評卷,只會於評卷當日才得悉相關的評卷參考,評卷時由資深閱卷員出任的助理試卷主席監督並查核每組閱卷助理的評卷情況。在評卷期間,閱卷助理不可使用電子器材,並須關上手機,完成評卷後亦不能帶走評卷參考或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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