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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賣黃子華尾場騷 內地漢囚2個月

2018-08-03
■警方當日展示檢獲的兩張黃子華棟篤笑「黃牛飛」。 資料圖片■警方當日展示檢獲的兩張黃子華棟篤笑「黃牛飛」。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早前針對炒賣藝人黃子華棟篤笑《金盆??口》表演門票的黃牛黨,採取放蛇行動拘捕3名內地男子,其中一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

該男子自稱以每張3,000元的價錢買下上月31日尾場兩張原價880元的門票,再以每張3,400元售予假扮買家的警員以賺取差價,裁判官最終判處其入獄2個月。

非起訴炒黃牛 控違逗留條件

今次控方並未以出售未經授權門票或管有未經授權門票罪提出起訴,而是以被告來港「非法營商」控告他違反逗留條件罪。前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而後者最高則可判囚兩年。

認罪被告黃宏軍(42歲),於本周日(7月29日)以訪客身份來港,周二(7月31日)晚上在港鐵紅磡站D出口外向放蛇警員兜售黃子華棟篤笑《金盆??口》的表演門票,但警員須一次過至少買兩張。

警員同意及以有標記的鈔票付款後,被告即帶警員到另一處向另一人取票。警員其後表露身份將被告及另外兩男子拘捕,行動中一共檢獲6張黃牛飛,以及約1萬元現金。

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已離婚,與10歲兒子及65歲父親居於深圳。

他在深圳從事電子安全防範領域的工作,月入5,000元,但因收入不穩定,故選擇來港搵快錢。被告是在現場由另外兩市民手中以6,000港元買入兩張門票,再轉售給假扮買家的警員,擬賺取800元差額。被告現已感到很後悔,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考慮被告認罪,判監2個月。餘下兩名涉嫌賣黃牛飛的內地男子陳建及陳基同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29日再提堂,以索取報告及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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