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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電子競技是打機!

2018-08-13

潘國森

聽說今年亞洲運動會添加了「電子競技」(eSports或electronic sports)作為示範項目,二零二二年還會成為正式項目,為之啞然失笑!又聽說有香港社會賢達提到發展電子競技產業云云。絕大部分電子遊戲、「電玩」或美其名的「電競」,不就是過去大家都理解為對年輕人和兒童有極高潛在害處的「打機」嗎?怎麼忽然在改了名之後,竟然可以壞事變為好事?

若是在商言商,大力推動「打機」這一門消費活動,對於商家和投資者顯然有利可圖;但是將電子競技當為一種健康的文娛消閒活動,又顯然對消費者有害!打機的禍害還用說嗎?打機又何嘗是我們主流社會理解的一種「運動」(Sport)?香港人經常戲稱打麻將為手部運動,雖則搓麻將可能對延緩多種高齡人士慢性病有好處,但是當為運動,還是有點兒那個。

學生沉迷打機的光怪陸離故事,我們還見識得少嗎?年輕人連續多日不眠不休,在網吧忘我打機,然後忽然猝死,是最嚴重的。還有因過度打機而令到小孩與家長反目,甚至出現暴力傷人事件。至於長期打機導致手部肌腱毛病、骨骼病、肌肉病、心肺病、癡肥等等,再加變成沒有社交的宅男,更是較為隱蔽的社會問題。

吃電競產業這行飯的商家當然會反駁說,電競(實情是打機)也可以讓「運動員」畫出彩虹,然後他們可以舉某某著名電競玩家的高昂收入為例。不過這顯然是假象,「電競運動員」不似真正的運動員,當中少數人一時的高薪,無疑只是背後商家樂意支付的廣告費!

「電競」的毛病何在?第一,有電腦程式在幕後操縱,「運動員」只是應對電腦運算結果在熒光屏上顯示的影音效果,再在虛擬的世界入面動手動腳。所以成敗規矩都由程式決定!第二,是新的遊戲層出不窮,對「運動員」的要求沒有劃一標準。第三,是背後的商業利益,今年亞運會選用的幾種「電競」,必然為開發相關軟硬件的企業帶來可觀收入。

真正有意義並可以跨時代比較的運動都是最簡單的。例如一百公尺跑步,雖然紀錄不斷刷新,但是今天短跑運動員做的,跟他們父輩、祖父輩、曾祖父輩沒有兩樣。但是「打機」就不一樣。數十年前瘋魔全世界的「食鬼」(Pac-Man)或「俄羅斯方塊」(Tetris),已經因為軟硬件的不斷演化而更新了許多代,由早期平面單調的影音效果,到現在已經有彩色立體的視聽感受。

「電競」對運動員有什麼好處?一般要求主要是手部和眼睛協調,除了「跳舞機」、「打鼓機」有多些肢體運動之外,都是長時間坐着「打機」。常規運動的從業員,如足球員、籃球員等等都可以支取天文數字的薪水和其他廣告收入。全世界有無數年輕人立志做職業運動員,年輕人參與足球、籃球等熱門運動,即使不能名成利就,打球時的身心鍛煉,仍然對當事人有益。

至於所謂「電競」,則幕後人為操縱成分太高,絕大部分「電子遊戲」的生命周期又太短,根本沒有成為正式運動的資格!希望國際奧委會臨崖勒馬、回頭是岸,不要讓運動會淪為電競商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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