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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擬立法限一小時內刪「極端訊息」

2018-09-13

歐盟委員會昨日建議立法,要求Google、facebook(fb)及twitter等網絡巨擘在接獲通報後,須在一小時內,將含有煽動或支持極端組織、加入極端組織的途徑或鼓吹犯罪等內容的訊息刪除,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相當於其全球營業額4%。

歐委會在議案中提出,要求互聯網平台主動採取措施,包括研發新的工具,協助清除極端訊息,網絡企業亦需提交年度報告,以公開其針對打擊極端訊息的措施。歐委會主席容克強調,能否避免極端訊息帶來嚴重傷害,一小時期限具有決定性作用。議案需交由歐洲議會表決通過。

歐盟3月給予網企3個月時限,展示它們已採取措施,加快刪除極端訊息的帖文,但監管機構指成效不彰,認為有必要立法強制。歐盟司法事務專員堯羅娃形容,社交媒體正面對網絡戰爭,需配備強大及針對性的工具才能取勝。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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