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鋒 法學博士 「就是敢言」執行主席
近年來,一些所謂的政客利用「港獨」議題挑事,甚至為博取眼球以「港獨」議題做秀,無視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廣大市民對此非常厭惡。今年7月中,香港警方社團事務主任建議保安局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經過3次延長申述期後,政府終於刊憲宣佈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無論是近年來「港獨」社團的惡意挑事、大學開學典禮的「港獨」秀,還是租用政府物業的FCC幫助宣傳「港獨」言論等,主流民意都呼籲特區政府在處理「港獨」問題方面需要更加進取和積極。雖然目前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但這不能成為不禁止「港獨」言行的藉口。
譬如,FCC的租約有以下條款:「場地不許用作違法和不道德用途,至於什麼是違法和不道德,政府有最終和有約束力的決定權。」政府在處理FCC的問題上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再譬如,大學開學典禮的「港獨」秀場無法得到有效禁止,大學的校長是否應該更加有所作為?任命大學校長的校董會是否應該更加有所作為?由特區政府委任的校董會主席是否應該更加有所作為?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習近平主席去年視察香港時也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香港民族黨」公然主張和宣揚「港獨」,有組織、有預謀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早已嚴重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決定合情合理合法,大快人心,歡迎特區政府處理「港獨」行動更加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