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珊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特區政府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反對派立即攻擊政府決定,千方百計地混淆是非、誤導公眾,為「香港民族黨」張目,向「港獨」勢力發出錯誤信號,以示有人替「香港民族黨」撐腰打氣,助長其執迷不悟繼續「獨」害社會,頑固對抗政府執法。反對派這種行為,破壞法治難辭其咎。
公民黨發表聲明「嚴厲譴責」政府做法,聲稱該黨不認同「『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但政府「打壓」持有特定意見者做法「可恥」。公民黨主席楊岳橋以「『一國兩制』下香港享有言論、結社自由」試圖為「香港民族黨」開脫。民主黨主席胡志偉雖稱反對「港獨」,卻又指取締「香港民族黨」會激起更多年輕人有挑戰權威的想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聲稱,「香港民族黨」的言行「遠遠未達到」根據國際公約以國家安全壓制言論和結社自由的標準云云。反對派的說法明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包藏禍心,包庇「香港民族黨」甚至為其張目。
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及一眾「港獨」組織在警察總部外為「香港民族黨」搖旗吶喊,誣衊當局以言入罪,剝奪結社自由。其間「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聯同數名支持者,持「香港獨立」旗幟和標語,聲稱會堅持「港獨」立場,並大喊「香港獨立,以死相搏」的極端激進口號。
取締「民族黨」合憲合法合理
「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的範疇。「香港民族黨」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社團,是不折不扣的「港獨」組織,其所謂「黨章」裡面寫明了要「廢除基本法」、建立所謂「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宣稱「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
自成立兩年以來,「香港民族黨」一直均有採取實質的分裂行動。陳浩天與不少外部反華勢力過從甚密。今年3月,他與來自南蒙古、日本、台灣、越南等地代表成立「自由印太聯盟」,聲稱要聯合周邊地區「圍堵中國」。陳浩天本人是美國在幕後支持成立的「自由印太聯盟」的骨幹。這說明近年「獨派」組織得以興起,背後都與外部勢力的支持和指揮有關,目的是要在香港煽「獨」,為中國製造麻煩。
上述事實都清楚不過地說明,「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本人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是要分裂國家。這已經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刑事法律,包括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規定的煽動罪。
反對派為「民族黨」張目難卸其責
反對派竟「死雞撐飯蓋」,將「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的分裂和賣國行徑說成「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暴露他們口說不支持「港獨」,實質根本是與「港獨」沆瀣一氣、狼狽為奸。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發帖文指出:「『香港民族黨』被禁止運作,後續的看點不在陳浩天本人怎麼回應,看點在其他人的反應:我們初步看到外國政府和政客、外國傳媒、香港反對黨派,以及披着學術外衣的所謂學者怎麼現身。」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為「香港民族黨」聲援及提供宣傳平台的人士明顯認同「港獨」主張,若其屬於兩人以上的團體或組織,有可能涉嫌觸犯《社團條例》,及顯示其不擁護基本法,從而喪失參選立法會的資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出,若有人支持或認同「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則已違反基本法關於參與立法會的規定,從而喪失參選資格。
若有反對派人士和組織對保安局的禁止命令不肯遵從,反而不惜以身試法,違抗禁止命令,包庇「香港民族黨」破壞法治,繼續鼓吹煽動「港獨」,特區政府必須以更嚴厲的刑事處罰制裁挑戰者和包庇者,不僅要DQ其參選立法會的資格,而且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提出檢控,以彰顯法治,絕不容借言論、結社自由之名,肆無忌憚煽動「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