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論壇 > 正文

支持特區政府刊憲禁「民族黨」運作

2018-09-28

盧錦欽 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

特區政府日前刊憲,行使《社團條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保安局掌握「民族黨」煽動「港獨」的大量證據,也給予其充足時間申述,尊重程序公義,最終決定禁止「民族黨」運作,整個過程合法合情合理,彰顯政府依法遏止「港獨」,對「港獨」零容忍、零空間,向中央和港人負責的決心,可謂大快人心。

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民族黨」宣揚「港獨」,甚至不排除使用武力達到「港獨」的目的,明顯違反基本法。對社會大眾來說,使用武力這樣激進的主張是一個隱患,令人不安。該黨亦透過報名參選立法會、媒體宣傳等手段宣揚「港獨」,更有滲透年輕學子的「中學政治�˙X計劃」,又多次往海外演講及尋求合作支援。早前,該黨召集人陳浩天獲邀到香港外國記者會演講,一度引來各方撻伐。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不時在媒體招搖,圖搞亂社會,我們必須將「港獨」消滅於萌芽狀態,也不容境內外勢力利用「港獨」議題惑亂人心。一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所說,基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護他人自由和權利的需要,特區政府絕對有必要採取果斷行動。

事實上,「香港民族黨」自成立以來,社會上一直有聲音要求特區政府予以禁止。如今,特區政府經研議後,依據本港法律,禁止該黨運作,得到市民支持。為了符合程序公義,特區政府給予「香港民族黨」申述期,並三度延長,最後決定禁止其運作,刊憲公佈,整個過程無可挑剔。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