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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促賦權政府可宣佈全港停工

2018-10-05
■工聯會建議立法賦予政府權力在惡劣天氣及交通擠塞等情況下宣佈停工。香港文匯報記者顏晉傑  攝■工聯會建議立法賦予政府權力在惡劣天氣及交通擠塞等情況下宣佈停工。香港文匯報記者顏晉傑 攝

民記倡修「風雨守則」 工聯要求立法 經民聯建議設應變基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晉傑)上月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全港各區交通出現大混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山竹」善後工作。多個政黨均讚揚政府事前準備充足,但卻批評翌日上班交通安排失當,有改善必要。民建聯鄭泳舜建議在特殊情況下,可授權行政長官把某個時間訂為特殊情況時期,並修改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工聯會一項調查亦發現,有打工仔因十號風球翌日未能上班而遭扣薪或扣假,要求政府立法,賦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日後在同類情況發生時可宣佈全港停工。

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民建聯陳克勤批評政府在沒有巴士和鐵路服務下,仍沒有就市民上班安排作出調整。民建聯鄭泳舜建議在特殊情況下,可授權行政長官把某個時間訂為特殊情況時期,並修改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更有效處理上班問題。

經民聯梁美芬則要求政府成立災難應變基金,及增加樹木辦資源,從人力、物力及技術上作出檢討和改善。

另有政黨計劃提出《2018年災難狀態條例草案》私人條例草案,條例建議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可在重大災難發生前後宣佈進入「災難狀態」,啟動災難應變委員會統籌救助災害的工作,並規定僱主在災難狀態下不能辭退缺勤員工,或扣減其工資。

近兩成人慘遭扣薪扣假

「山竹」襲港期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雖然公開呼籲僱主體諒未能上班的員工,但有打工仔仍因未能於風暴吹襲翌日上班,而遭僱主作出扣薪、扣假等處分。

工聯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上月以網上問卷訪問690名在職人士,發現19%受訪者受「山竹」吹襲影響而未能上班,最終被扣薪或扣假,當中更包括公務員。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志成表示,林鄭月娥雖然呼籲僱主要體諒員工,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應該帶頭向商界作出示範,但有個別部門主管最初仍依從部門內既定指引,向未能上班同事扣假,至協會介入後才取消有關決定。

大部分保安、清潔及飲食業的僱員在颱風吹襲時仍要上班。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表示,大部分飲食業員工在惡劣天氣下如無法上班均會被扣薪,批評政府現時關於惡劣天氣工作安排的指引無助保障從業員,「有些公司會出通告,指雙方協議下,八號風球一定要上班,但其實工人不能逆老闆意。」

保安「飛的」返工 巡邏戴定頭盔

保安員陳女士指出,「山竹」吹襲當日沒有公共交通工具行駛,她要乘的士上班,工作時更要如常到戶外巡邏,「我當時有做足安全措施,例如戴上頭盔,但巡邏時仍然受傷。」

她憶述當日環境十分惡劣,雜物亂飛,突然有雜物從後撞向她腳部,幸有同事捉緊她才不致跌倒。她指自己當日雖然受傷,但仍要繼續工作,翌日更要如常上班。

政府雖設有「緊急應變系統」處理天災等情況,詳列30個不同政策局及部門的職責,例如教育局局長有權宣佈學校停課,但勞工及福利局卻未有參與。

工聯會要求政府將勞福局加入該機制,立法賦權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惡劣天氣及交通工具停駛等特殊情況時,可宣佈除緊急工種外其他僱員一律停工,規定僱主不能對因而缺勤或遲到僱員作處分,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表示, 87%受訪僱員均贊成政府立法,因僱主有很多方法要求僱員上班或扣假,不立法賦予政府權力將無法解決問題。他並呼籲其他因為「山竹」吹襲而未能上班,最終受僱主處分的僱員向他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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