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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合作社樓 研交市建局重建

2018-10-07
■ 消息指政府計劃將公務員合作社樓宇交由市區重建局研究重建,以發展私樓及資助房屋。圖為北角的一幢公務員樓。 資料圖片■ 消息指政府計劃將公務員合作社樓宇交由市區重建局研究重建,以發展私樓及資助房屋。圖為北角的一幢公務員樓。 資料圖片

政府擬以同區7年樓齡賠償 引條例毋須百分百業主同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三將發表新年度施政報告,估計將公佈房屋政策新猷。有消息指,政府希望促進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將交由市區重建局負責研究,以同區7年樓齡的收樓價,及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毋須百分百業權同意下強制收樓重建,以發展私樓及資助房屋。有公務員團體贊成該做法,但認為計劃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如何處理補地價過高的問題,市建局若能提供樓換樓安排及在過渡期提供租金津貼,會有較大吸引力。

港英政府在1952年開始推行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政府以有關土地市值的三分之一優惠價批出土地和提供貸款,讓合資格的公務員透過成立合作社興建住宅樓宇。合作社計劃在1980年代結束,特區政府文件顯示,截至2016年5月底,本港有238個合作社,但當中187個已解散。

料先選試點推展

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地積比較低,房協兩年前曾推出先導計劃,協助重建公務員樓作資助出售房屋,但要集齊百分之百業權人同意,並且只按樓宇現狀市價加10%出價,惟反應未如理想。

不過,有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指,特首林鄭月娥將提出新構思,促進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據悉會由市建局接手研究,以舊區重建的收樓方式收樓,包括按同區7年樓齡樓價出價,並提供自置居所津貼,在得到大多數業權人同意後,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制收樓重建,但補地價仍要斟酌。

消息續指,市建局會先選取一個至兩個項目作試點,若推展順利會向政府提交政策建議。

以往補地價過高難成事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支持政府推動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在長沙灣、筲箕灣一帶都有不少群組式的合作社樓宇,若能收購重建,發展潛力較單幢的合作社樓宇高。

他指出,過去合作社樓宇重建困難,主要因為補地價過高,在現時樓價高企的情況下,公務員業主在出售單位並補地價後,剩餘所得不足以在私人市場置業,「幾年前有位公務員同事想出售單位,叫價高達1,200萬元,但要補地價700多萬元,剩返的錢根本買唔返出面嚗荂C」

梁籌庭認為,市建局若能提供樓換樓安排,並且在過渡期提供租金津貼,對合作社的業主會有較大的吸引力。他又說,不少合作社原業主已離世或移民,較難集合業權,政府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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