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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醫保新增17種抗癌藥

2018-10-11
■中國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圖為患者及家屬在醫院財務結算中心辦理醫保記賬手續。 資料圖片■中國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圖為患者及家屬在醫院財務結算中心辦理醫保記賬手續。 資料圖片

平均降價近六成 大部分進口價格低於周邊國家和地區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央視網及中國政府網報道,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發佈《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下稱《通知》)。經過3個多月的談判,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將極大減輕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據目錄顯示,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多為專利藥 談判難度高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新一輪抗癌藥醫保准入專項談判工作開始啟動,44個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並徵得企業意願,最終17個藥品獲得談判成功。

參與了准入談判的中國製藥企業代表楊馨波對央視記者坦言,談判壓力肯定是顯而易見。「尤其對於這樣一個進入中國市場比較短,而且還在專利期的藥物。這個降價壓力真的實在非常巨大。」此次談判抗癌藥,均為治療血液腫瘤和實體腫瘤所必需的臨床價值高、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的藥品。這些藥大部分都還處於獨家專利保護期限內,談判難度非常大。

盼最大限度讓利參保人

「我們一方面要掌控降價的空間,希望最大限度讓利於參保人,讓利於基金。但是企業的話,你也要考慮到它的研發成本、生產成本和上市的成本。所以雙方的利益都要考慮。所以我們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的。談判都要慎重。」擔任第二組談判組組長的雲南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專家王艷君說。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表示,國務院機構改革為我們這次談判工作創造了很好的條件,一方面就是醫保制度的整合,使得我們醫保有了更大的戰略購買力。會讓我們在談判中有更強的話語權,能夠更好地實現以量換價這個目的。這些抗癌藥納入醫保以後,會使大量原本負擔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藥,可以改善他們的治療效果。

國家醫療保障局下發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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