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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自由談】普語試考「耳才」 不妨拭「耳」以待

2018-10-16

新學年的文匯普通話專欄,定名為「普通話自由談」,很有意思,是鼓勵大家多些討論。

9月11日,譚志明的文章題為《口音唔怕普通 敢講已經成功》,重點是講「先普及,後提高」,他說各種語言,如英語,都有口音,英語不怕口音,才能在全世界普及。

10月3日,簡弘毅的《普通話重溝通 有口音不在意》文章,響應了譚志明的論點。簡弘毅的文章特別提到了國際文憑組織(IBO)在明年的國際預科文憑課程(DP)語言B(即第二語言課程)中將加入聆聽考核部分。其中文考綱上寫明:聆聽材料會刻意放入不同華語地區的口音和用字,考生必須掌握。這樣的中文考綱,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值得大家重視。

讀了譚、簡兩位的文章後,記起我在1998年曾在香港科技大學的一次研討會上,發表過一篇題為《規範普通話和大眾普通話》的文章。文章其中一個論點是,除「口才」之外,也應該同時重視「耳才」,也就是說要學會聽不同方音的普通話。現在應該加上:要學會聽地球村裡不同村民不同口音的普通話。

明年「DP語言B」將增加「耳才」考核部分,確有創意。但不知會出哪些聆聽考核材料。這是創舉,也是試驗,相信會引起眾多學者、眾多學生的興趣。大家不妨拭「耳」以待。

說起「大眾普通話」,其實也是老話題,不免要談些歷史。「普通話」本來就是「普普通通的普通話」;於100年前的民國初年,有「國語」之議;到了1930年代有文化界之間的「標準國語」和「大眾語」的激烈爭辯;而在1950年代,兩派融合,產生了有關「普通話」的較嚴格的定義,也就是我說的規範普通話。

於是原則上大家有了共識,但具體細節上仍有紛爭,例如輕聲兒化等,該如何處理,又有多次「審音」,褒貶不一。

到了新世紀,各地學者有了共識,對一些問題和分歧,認為應該持開放態度。於是產生了一些新詞典,如2010年的《全球華語詞典》、2016年的《全球華語大詞典》和2012年的《兩岸常用詞典》。這些詞典兼收並蓄,求同存異。

「打的」「買單」漸融港

新世紀前後,也出現了一些有趣的新現象,例如香港的「的士」,到了內地可簡化為「的」,又衍生了「打的」、「的哥」等詞語。這些用語,當年香港本地反而不常用,但到了現在香港人卻又慢慢地習慣了。

又如粵語的「埋單」,到了北方變成「買單」,甚至進入了詞典。對此香港人也逐漸習慣了。

有趣的問題是:未來的「IBO-DP-語言B-中文聆聽考核」部分,如果考材上說的是「買單」,考生是照寫「買單」呢還是可以寫回正確的「埋單」?■香港中國語文學會姚德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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