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指,任何推動及鼓吹「自決」、「港獨」者,均不符合當選或參選要求。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鄭治祖)「自決派」劉小麗日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多名反對派議員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向政府「發炮」。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重申,任何推動及鼓吹「自決」、「港獨」,或者「港獨」可作為選項等說法,均不符合當選或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要求。
在昨日舉行的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反對派就劉小麗被DQ一事連番「發炮」,聲言選舉主任的決定「沒有理據」,質疑是否提出「命運自主」亦不可參選云云。
聶德權回應說,特區政府尊重及致力維護基本法中列明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但強調在法例上已清楚規定,參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任何推動及鼓吹「自決」、「港獨」等說法均不符合當選或參選要求。
他強調,選舉主任是按照事實和具體情況而決定,並已清晰列出相關理據,公眾亦可參閱。同時,選舉主任會根據需要就額外所需的資料向參選人提問,但並非一定要做。
羅致光:指「剝奪」權利不公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也被問到劉小麗被DQ是否「被剝奪」參選權。羅致光回應指,參選立法會議員有不同條件,如須符合年齡規定、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等,而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能否履行基本法及議員職務。
他表示,倘當事人不符合立法會議員的條件,就聲稱是「剝奪」選舉權,是不公道的說法。事實上,今次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是因劉小麗的聲稱未能令選舉主任信納她符合參選條件,又指作出有關決定的選舉主任,也讓曾被DQ的姚松炎「入閘」,希望公眾評論個別事件前,應先比較兩者的情況。
另外,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被問及曾支持「港獨」的年輕人能否「洗底」時,表示若其後加入政府工作,可以是其中一種證據。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昨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問及曾支持「港獨」者能否加入公務員團隊,及為何加入公務員一段時間後會改變立場。
羅智光回應指,政府不會公開討論公務員招聘的品格審查制度,但強調公務員要堅守法治和政治中立,包括遵從基本法,而公務員學院設立目的為提升公務員工作上所需技巧,包括加強公務員在國家事務和基本法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