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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鄉郊須簽確認 「花底」朱凱Y或被DQ

2018-10-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正式的鄉郊代表選舉活動指引。繼政府在2016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引入確認書安排,讓參選人簽署以表明理解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責任後,是次鄉郊代表選舉活動指引亦引入了有關做法,意味已表明或會參加鄉郊代表選舉的「自決派」朱凱Y,屆時他亦須決定是否簽署確認書。

為了確保所有候選人於簽署提名表格內的有關聲明時,已清楚明白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明白作出有關聲明的法例要求和相關責任,及表明真誠地簽署提名表格內的有關聲明,選管會擬備了一份確認書供候選人簽署,以協助選舉主任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履行其職責,確保提名程序能依法完成;候選人亦可藉簽署確認書表明已理解有關要求和責任。

選管會發言人表示,選管會已就建議指引作出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充分考慮所有在公眾諮詢期內收集到的意見,促請有意參選人士仔細閱讀指引及相關的選舉法例,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曾與劉小麗聯署「自決」聲明

已表明或會參加鄉郊代表選舉的「自決派」朱凱Y亦須面對有關安排。不過,他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曾就「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DQ一事與劉小麗和「香港眾志」作出聯署聲明,聲言「定必捍衛『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若香港人要決定未來,『自主命運和前途選項』,我們不得不從『基本法是唯一基礎』的思想框架中掙脫,香港的命運應由香港人決定,而非基本法,更非北京或香港政府」等,而已簽署確認書的劉小麗最終亦因這些主張和取態,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令朱凱Y日後參與有關選舉亦添上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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