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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魂斷渣馬 判死於自然

2019-01-17

官批用AED機指引迂腐 向醫療隊田總提5建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4歲見習工程師4年前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渣馬)10公里賽不治,死因庭昨裁定他死於自然,並向醫療輔助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及消防處作出最少5項建議,包括在終點附近增加人手及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以及加強對參加者健康風險忠告等,又批評消防處有關救護員到場要先施行兩分鐘心外壓才用AED機的指引迂腐。今年的渣馬將在下月17日舉行,醫療輔助隊指會有100隊配備AED機的流動急救小隊,救護車亦會增置監察傷患者的維生指數儀器,增加拯救效率。

24歲的吳卓諭,生前任職見習工程師,2015年1月25日早上他首次參加香港馬拉松10公里賽事,亦是他人生最後一次參加賽事。當年他跑至距離終點約500米至600米時,疑體力不支跌倒昏迷,救護員到場為他做心外壓,送往律敦治醫院急救,接駁人工心肺機後再轉往東區醫院留醫,但延至翌日不治。本案是死因庭歷來首次就渣馬跑手猝死召開研訊。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昨在作出裁決時指,驗屍顯示死者心臟、主動脈和冠狀動脈等正常,心室沒肥厚。雖然基因化驗不能斷定導致死者心臟停頓的原因,但法庭接納法醫剖驗屍體後的結論,指死因是心臟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

黃官補充指,雖不知導致吳心臟猝死的病因,但仍屬於疾病,故裁定死者是死於自然。

黃官亦對主辦渣馬的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全權負責現場急救工作的醫療輔助隊,以及消防處轄下救護部門作出最少5項建議(見表)。

證供顯示賽道AED機不足

醫療輔助隊主任在死因庭作供時提到,當日10公里賽道上共有超過100人執勤,急救站和單車隊共有10部AED機,但證供顯示醫療輔助隊隊員並非每人配備對講機,有隊員在事發後要用手提電話致電急救攤位,但無人接聽,需改撥999召喚救護車。

至於配備AED機的單車巡邏隊亦聯絡不上,無法即時為吳提供AED機搶救。黃官指,跑手跑逾9公里、接近終點時因體力消耗,加上臨終點前有很斜的上斜路段,令出事機會增加。

黃官又引述駕駛救護電單車最先到場的救護員證供,指消防處指引要求救護員到場後,要為傷患者重新開始做兩分鐘心外壓,才可使用心臟除顫器。黃官指,救護員到場前為死者做心外壓的醫療輔助隊隊員,均屬合資格及領有急救牌,而專家指越早使用心臟除顫器,對病者幫助越大,批評消防處有關指引「較為迂腐」。

黃官又指,專家指出運送病人途中,以自動搓心機做心外壓較人手有效,故建議消防處應為渣馬當天候命的救護車,配備自動胸部按壓系統,認為此建議並非要求全港所有救護車都配備,應可行。

吳卓諭的家人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向田總及政府索償,後來認為在死因庭已可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加上興訟費用昂貴,遂撤銷入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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