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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海關:3年巡89次全達標

2019-01-21
■記者選購4款賀年燈飾送交專家檢測,發現均具有安全隱患。■記者選購4款賀年燈飾送交專家檢測,發現均具有安全隱患。

在市面上售賣的賀年燈飾產品,同樣受到海關《消費品安全條例》及《消費品安全規例》規管。海關發言人指,過去3年,海關就賀年用品進行了89次巡查,並試購樣本作測試,結果顯示樣本符合國際間所採用的相關安全標準。

發言人表示,凡消費品的警告或警誡須以中英文表達;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分的顯眼處,以及符合安全標準等。如違反上述條例,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相關部門應加強執法,派員多加巡查市面上的賀年用品,同時亦需加強教育市民如何選購安全產品。

她提醒市民,在歡度佳節時要注意安全,購買符合本港安全規格的電力產品,否則易樂極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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