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k:符司法程序 湯家驊:所謂隨意交人無根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去年一宗港男涉嫌在台殺害懷孕女友的案件,凸顯出疑犯只要返回香港就可逃避外地執法部門追查的問題,至今遇害少女仍未沉冤得雪。香港保安局前日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堵塞法律漏洞。一眾反對派議員昨日口稱同情該名遇害少女,但就反對是次修訂。他們聲言,修例是要「逼」台灣政府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更「擔憂」修訂會令在港的「政治犯」被移交內地受審。多名建制派中人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烈譴責反對派危言聳聽、政治抹黑,更質疑反對派對針對犯罪分子的修例如此大反應,是想為潛逃在外的「港獨」分子留後路。
民主黨公民黨反對
民主黨胡志偉、涂謹申、許智腄A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議會陣線」毛孟靜、朱凱Y等先後稱會反對特區保安局提出的修訂。
毛孟靜昨日聲稱,她「同情」遇害少女,惟修訂中將台灣「涵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是一種「政治表述」,更「擔心」通過修例會變成「木馬屠城」,讓內地可趁勢將「政治犯」移交到內地。
她又聲言,在修例後,只要特首簽署了證明書,移交程序就會即時啟動,會造成特首「一人獨攬大權」的現象,又聲言修訂只需改為「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但不包括台灣)」,就可「達至相同效果」,同時「釋除公眾疑慮」。
朱凱Y就將矛頭指向遇害少女之母,聲稱民建聯前日與受害少女的母親見記者是與政府「打龍通」,又聲言特區政府是「利用台灣悲劇」去「暗渡陳倉」,「逼」台灣當局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
他又說,建議同時以「取巧」的方式要香港承認與內地有移交逃犯的安排云云。
一直跟進有關事件的民建聯主席李慧k指出,事發至今,受害者家人已承受很大的痛苦,應給予他們的尊重及體恤,彰顯司法公義,令他們釋懷,但反對派的言論,不單令受害人家屬希望死者沉冤得雪、討回公道的願望破滅,更是對民建聯作政治抹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她強調,立即堵塞現有法律漏洞,有助避免香港因沒有與某些地區簽訂協議而成為逃犯天堂。特區政府是次的修訂建議,符合香港現有的司法程序及標準,而嫌疑犯的基本人權有足夠保障,包括須經法院批准後,才能移交逃犯予相關地區。
有助完善移交安排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即使修例成功,移交仍需得到法庭批准,法例亦規定若涉及政治罪行或行為在港不屬刑事罪行則不得移交,所以有議員擔心書店事件若再發生,特區政府就可隨意移交犯人之說實毫不必要,亦毫無事實根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反對派危言聳聽,將修例建議政治化和陰謀化。現行一次性的個案處理方式,在程序上較滯後,是次修訂有助完善處理移交安排的機制。
他強調,中央政府強調要依法治國,法制建設亦日趨完善,「犯咩罪就會用相應控罪檢控,唔會隨便改」,故不擔心內地有關部門會以「政治罪名」要求香港移交所謂「政治犯」。
斥以政治凌駕公義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反對派借題發揮、危言聳聽,將修例決定政治化,企圖抹黑。事實上,移交安排最終仍由法院把關,根本不存在所謂「特首秘密做晒所有判斷」。
她強調,有關法例修訂有助彰顯公義,還受害人公道,並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反對派又一次以政治凌駕公義,其偽善荒謬莫過於此。
葛珮帆又質疑,反對派如此阻撓修例,是想為「港獨」分子留後路,例如旺暴分子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後潛逃到台灣,若有關修訂通過,李倩怡或可被移交回香港接受審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傅健慈批評,反對派借題發揮,阻撓移交逃犯修例,明顯地危言聳聽,將修例政治化,抹黑內地,更為「港獨」分子留後路,以便他們可以有機會潛逃台灣避免接受本地法律制裁。
他批評,反對派的言論不但誤導市民,且阻礙香港法律的正常改革和破壞長久以來的優良法治精神,必須予以譴責。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表示,有關修例建議是一個進步的安排,防止不法之徒利用沒有互相移交逃犯協議,令香港變成逃避法律制裁的地方。何君堯更提到,細看條文內容,如要提出移交要求,必須由特首簽署,再交到法庭進行審議,並非「話要就要」,而整個過程都受到基本法、香港法例的保障,當事人可以聘用律師協助,反對派不應反應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