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批私利凌駕公義 為抽水累港變罪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處理內地、台灣等與香港未簽有關協議的地區的移交逃犯要求,以填補目前漏洞。反對派就不斷將之妖魔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更在台灣傳媒撰文,聲言修例會令到訪香港、甚至只是過境的台灣政界中人,「都有被『引渡』(移交)至中國大陸的可能」云云。多名政界人士批評黃之鋒通過恐嚇,誤導台灣民眾,是為了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而罔顧市民利益,以政治凌駕公義,要香港淪為窩藏逃犯的「罪惡之都」。
黃之鋒近日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聲稱修例「將徹底破壞『一國兩制』對港人的法律保障」,更危言聳聽地恐嚇道「屆時若有台灣政界人士被北京政府定性為干犯中國大陸的罪行,只要該人在香港過境、逗留或旅遊,都有被『引渡』(移交)至中國大陸的可能」云云。
陳勇:修例顯法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絕大部分國家、司法管轄區都有相關的引渡條例,是國際慣例,因此特區政府現時修例僅是修補法律漏洞,而移交疑犯的程序除了要特區行政長官啟動,還需要由香港法院聆訊及裁決是否批准移交,反映整個過程都符合法治精神。
他質疑黃之鋒或因自己衝擊政總曾被判入獄,覺得自己被「迫害」,所以不相信香港的法治精神及司法制度,然而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相信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並警告黃之鋒等反對派中人若繼續抹黑修例,只會增加市民對反對派的不滿。
葛珮帆:心有鬼靠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在日前的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清楚表明修例的針對對象為刑事罪犯,而所謂「政治犯」並不包括在修例範圍中,批評黃之鋒的說法顯然是危言聳聽,恐嚇香港市民,藉此增加政治本錢。
她並批評,黃之鋒及其他反對派中人經常為反而反,估計他們是「心有鬼」,擔心日後鼓吹「港獨」、觸犯刑事罪行後無處潛逃,所以才盲反修例,「反對派平日口口聲聲要『爭取公義』,現在就連將罪犯繩之以法的修例都要反對,不但以政治凌駕民生,更是以政治凌駕公義!」
何啟明:害港淪「罪都」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黃之鋒的言論是誇張及妖魔化修例,強調修例用意在於修補漏洞,而不是反對派聲稱的「政治陰謀」,相信法院在處理移交疑犯個案時會嚴格把關,估計黃之鋒只是擔心自己或同道中人在修例後無法逃避罪責,才盲反修例。
對黃之鋒試圖誤導台灣民眾,何啟明表示,現時香港與台灣就移交一事仍未有共識,因此他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向台灣一方講解及澄清,期望市民不要誤信反對派的歪理,否則只會讓香港淪為窩藏逃犯的「罪惡之都」。
陸頌雄:煽仇撈油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黃之鋒旨在恐嚇,並批評他無知、沒有常識,「即使台灣與內地之間關係敏感,但兩地之間亦有一定程度的移交安排,為何香港與內地之間就不能有移交的安排?」
陸頌雄強調,移交程序有法院把關,同時「政治犯」亦不包括在修例內,因此黃之鋒的言論只是一派胡言,直言對方已是技窮,只能繼續販賣仇恨,呼籲對方不要再做政治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