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保安局建議修例 ,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處理沒有與香港簽定互助協議的地方提出的移交逃犯申請,反對派就聲言,修例後內地會以不同罪名要求香港移交「異見人士」,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昨日強調,移交與否最終會由法庭審批和把關,社會各界應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更不應因為政治上的擔憂而不支持修例。
陳智思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表示,早前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引起傳媒和社會關注,保安局建議的修訂是一視同仁的,適用於全世界與香港未有相關協議的地方。在修例成功後,所有移交逃犯的個案需要法庭審批,被移交人亦有權申辯,由法庭把關。他相信香港法庭一定會考慮不同因素審批各移交個案,社會各界應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陳智思坦言,如有特殊案例引起傳媒和社會關注,相信難以將大家觀感上認為屬「政治事件」的個案,利用移交條例來「包裝」。如果真正需要移交或引渡的案例,僅因為政治上的擔憂而不去處理,令在外地犯罪者免卻刑責,對受害人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