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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車長列刑事 九成網民支持

2019-02-18
■巴士車長的行車安全對乘客非常重要。 資料圖片■巴士車長的行車安全對乘客非常重要。 資料圖片

有女乘客騷擾司機6年 受害者:會影響行車表現

近年巴士車長被乘客滋擾與襲擊的情況屢見不鮮,運輸及房屋局早前指會檢討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將有關行為列為刑事罪。事件引起外界議論紛紛,本報網上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逾九成人支持列為刑事罪,認為可保障行車安全。有巴士車長坦言,曾被女乘客騷擾長達6年,承受巨大壓力,影響行車表現,故支持立法。■圖/文﹕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巴士車長被乘客滋擾時有發生,據九巴資料顯示,過去3年約有188宗巴士車長受襲事件。上月中,運輸及房屋局就指會檢討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的建議,將有關行為列為刑事罪。

為了解市民意見,本報於本月10日至17日在網上進行民意調查,了解市民對於辱罵及襲擊巴士車長行為列作刑事罪的意見,是次民調共有620名網民投票,結果顯示逾九成(91%)人支持相關行為列為刑事罪,僅約一成(9%)人不支持。不少網民認為,列作刑事罪可令車長在行車時更集中精神;但亦有人指對於將辱罵列為刑事罪有所保留。

駕駛巴士逾16年的車長陳廣能便非常支持將相關行為列作刑事罪,因他在行車期間曾遭一名中年女乘客騷擾長達6年,承受巨大壓力。

陳憶述,他駕駛屯門往返機場的路線,每當巴士有稍微延誤,該名女乘客便會向他指手畫腳及破口大罵直至下車,更曾在車內叫罵﹕「點解你會傷搡C,唔知你阿媽點生你!」更會站近司機座位,煽動其他乘客情緒;其他車長亦曾被該乘客滋擾。陳直言,乘客不合理辱罵會影響車長的行車表現,故他很支持將相關行為列作刑事罪,「點樣執法係另一回事,最少令囓咱蟑矕捷薄C」

惡客非巴士站範圍要求落車

另外,任職近10年的巴士車長阿明亦常面對乘客滋擾問題。他指,大約個半月前,一名女乘客於傍晚六時許要求在非站內範圍下車,由於下一站相距較遠,故在安全及路面情況許可下讓該女乘客下車,惟她拒絕下車,更在下站落車時突然「發爛渣」,以粗口指罵阿明,並擋在車頭試圖阻撓巴士駛走。

閃光燈拍照「阻車長睇鏡」

除此之外,阿明也曾在行車時被男乘客以閃光燈影相及拍片,當日他準備在東涌總站開車時,一名男乘客拍打車身示意要上車,對方沿途指罵他,並站在駕駛位置的黃線前用閃光燈拍照,「佢咁樣做完全阻住我睇鏡」。巴士駛到總站時,該乘客更不准他離去,故他希望通過刑事法,減少同類事件發生,保障車長及其他乘客安全。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發言人張子琦表示,辱罵和襲擊巴士車長事件不時發生,惟涉事車長報警求助後,多以和平方式解決,較難起阻嚇作用。

他稱,自去年2月大埔發生嚴重巴士車禍後,辱罵車長情況雖稍有改善,惟工會每月仍收到約20宗車長求助個案,故他希望當局盡快將相關行為列作刑事罪。

網民有話說

「(把)公眾利益列作刑事就一定嫁(謘^啦!」

「『襲擊』本來就有罪,襲擊車長罪加一等。」

「根本車長在駕駛時就不可以談話,辱罵更加不可以啦!」

「襲擊本來就係刑事,至於辱罵變成刑事就有好大保留。」

網上民意調查結果

問題:辱罵及襲擊巴士車長行為擬作刑事罪,你支持還是反對?

投票人數: 620

支持人數:91%

反對人數: 9%

(投票結果截至2019年2月10日至17日晚上6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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