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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速修訂逃犯條例 勿再讓公義「遲到」

2019-03-01

邱偉銘 博士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保安局提出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堵塞目前未與港簽訂相關協議地區移交逃犯的法治漏洞。可惜好事多磨,該建議甫一提出,即惹來反對派政治化抹黑,把修例形容為「政治移交」、「木馬屠城」,完全無視法治公義,真是荒天下之大謬。特區政府務必迎難而上,盡速完成修例,彰顯法治公義。

特區政府此次修例的緣由,是一名香港青年涉嫌在台殺害女友後潛逃返港,手法冷血殘忍,震驚港台 。案發後,香港警方雖已火速逮捕疑犯,唯受現有條例所限,未能應台方請求移交嫌犯。事發至今已逾一年,嫌犯仍逍遙法外,公義伸張遙遙無期。英國法律諺語有說:「遲來的公義,等同否定公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要解決目前港台移交逃犯之困局,修例是最快、最有效的選項。更重要的是,修訂建議範圍適用於香港與所有司法管轄區,徹底解決香港可能淪為「逃犯天堂」的問題。

事實上,長期以來,港台兩地罪犯都互視對方城市為「跑路天堂」,就是看中港台只有一海之隔,但無互相移交逃犯的安排。因此,特區政府此次修例對港台兩地是互利共贏,改變兩地成為「跑路天堂」的歷史難題,相信此次本港修例完成後,會促使台灣方面也從本地法律層面堵塞移交逃犯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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