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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維護市場秩序 防範金融風險

2019-03-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兩會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昨日在工作報告中指出,2018年,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23.6萬件,妥善處理網絡借貸、金融不良債權轉讓等糾紛,促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依法嚴懲涉地下錢莊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審結金融借款、保險、證券等案件83.9萬件。推進證券期貨等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昨日在網上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說,在服務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方面,聚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出台關於審理非法集資案件以及依法嚴懲地下錢莊犯罪等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聯合中國證監會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嚴厲打擊網絡傳銷、涉P2P網貸等犯罪,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等案件,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昨日在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2.7萬人。他透露,最高檢內設機構改革落地,重組十大業務機構,其中包括專門負責經濟金融犯罪案件的第四檢察廳。

邱學強表示,檢察機關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加大從嚴懲治金融從業人員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內外勾連的「內鬼」以及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金融大鱷」,去年批捕該類犯罪42人、起訴47人。同時,嚴懲「套路貸」、「校園貸」涉及的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起訴2,9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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