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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糾冤假錯案 保護民企權益

2019-03-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兩會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見圖,記者江鑫嫻 攝)昨日在兩會「部長通道」上表示,將加大力度糾正冤錯案件。統一裁判理念,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江必新表示,張文中案是一個標杆性案件,10年前他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去年5月31日被宣告無罪。最高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力度,糾正冤錯案件。要堅持罪行法定原則,凡是刑事法律沒有規定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為犯罪追究。要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凡屬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案件,一律作無罪處理。要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證據不足的,不能認定為犯罪並給予刑事處罰。

嚴格區分民事糾紛和犯罪案件

江必新表示,審判機關將緊盯三類案件,重點排查,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具體包括合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等與民營企業家相關的其他罪名,異地創業、投資等存在主客場的案件,及因領導更換而發生的案件。

「決不能把民事糾紛當成刑事案件來處理,決不能將民事責任轉化為刑事責任,決不能因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規範的行為而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於死地。」江必新表示,審判機關將在排查、督辦、細心甄別上下更大功夫,嚴格區分民事糾紛和犯罪案件。此外,還將發佈相關司法解釋,建構避免冤錯案件的長效機制。他並表示,要通過一系列舉措,讓法律成為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的護身符。讓法院成為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堅強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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